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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专用地区
最终更新日期2021年6月16日
农业专用地区制度是?
横滨市以确立城市农业和保护城市环境为目的的横滨市独有的农业振兴政策。
将集体农地指定为农业专用地区,实施农业振兴政策,以保护农业用地。
向市民提供新鲜农产品。
保护地区的自然和田园环境
这是保护市民免于灾害的防灾空间
以大规模市民农场为特色的柴农业专用区
新指定的十日市场农业专用区
被指定为农业专用地区的话,会怎么样?
1.优先实施以下农业振兴政策,对于基于农业振兴的基本计划实施项目,可以得到高率的补助。
2.即使设定为农业专用地区,除了已经之前就有的土地利用限制(农业振兴地区、农用地区域等)之外,也不会产生新的限制。
(注1)农业振兴地区
这是县知事指定的是为了振兴农业的地区。
(注2)农用地区域
关于农业振兴地区内的优良农业用地,是为了确保农业上的利用而设定的,是根据农用地利用计划规定了作为农业用地的区域。
现在横滨市指定了28个地区,1,071.5ha的农业专用地区。
2015年1月9日,十日市场地区(绿区十日市场町)被指定为第28个地区的农业专用地区。
市内农业专用地区的场所和名称、面积按登记顺序如下。
1号:池边农业专用地区(60.0ha)
2号:东方农业专用地区(60.0ha)
3号:折本农业专用地区(43.0ha)
4号:大熊农业专用地区(20.0ha)
5号:新羽大熊农业专用地区(23.0ha)
6号:牛久保农业专用地区(24.0ha)
7号:菅田羽泽农业专用地区(61.6ha)
8号:东俣野农业专用地区(65.7ha)
9号:西谷农业专用地区(25.2ha)
10号:冰取泽农业专用地区(20.9ha)
11号:田谷长尾台农业专用地区(35.1ha)
12号:野庭农业专用地区(43.4ha)
13号:中田农业专用地区(40.0ha)
14号:并木谷农业专用地区(35.0ha)
15号:上川井农业专用地区(35.3ha)
16号:上濑谷农业专用地区(92.0ha)
17号:舞冈农业专用地区(102.7ha)
18号:小雀农业专用区(25.7ha)
19号:鸭居东本乡农业专用地区(19.1ha)
20号:寺家农业专用地区(86.1ha)
21号:平户农业专用地区(8.8ha)
22号:鸭居原农业专用地区(17.1ha)
23号:柴农业专用区(17.4ha)
24号:保木农业专用地区(14.7ha)
25号:佐江户宫原农业专用地区(8.6ha)
26号:北八朔农业专用地区(39.8ha)
27号:长津田台农业专用地区(25.7ha)
28号:十日市场农业专用区(21.6ha)
关于农业专用地区的咨询请咨询以下内容。
绿色环境局农政推进课:045-671-2608
北部农事务所:045-948-2480(鹤见、神奈川、保土谷、旭、港北、绿、青叶、都筑区)
南部农政事务所:045-866-8493(西、中、南、港南、矶子、金泽、户冢、荣、泉、濑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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