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关于停车场法(申报路外停车场)

最终更新日期2022年3月25日

来厅时的日程调整请求

在商谈或申报等需要来厅的情况下,除了过去的申报文件的订购上需要时间外,负责人可能会因为会议等原因不在,所以请事先打电话预约。
来厅日程调整的联络方式:横滨市都市整备局都市交通课路外停车场担当(电话)045-671-3853

通过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手续的正式导入

关于基于停车场法第12条、第13条以及第14条的申报书,除了向以往的窗口提交文件外,还将从2022年开始正式导入2020年度及3年度试行的“邮寄等申报手续”。
如果希望通过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请在确认“关于邮寄等的申报手续(PDF:86KB)”后,事先联系本市负责人。

关于停车场法等的信息

修改停车场法实施规则的一部分的省令(有关机械式停车装置的修改)以及修改停车场法实施令一部分的政令(关于换气装置的修改)被实施了。
详细情况如下
国土交通省停车场法实施规则的一部分改正的省令(关于机械式停车装置)(外部网站)
国土交通省停车场法实施令的一部分改正的政令(关于换气装置的缓和)(外部网站)

关于路外停车场的申报

1对象停车场

为了让停车场使用者安全使用停车场,以下停车场必须按照规定的构造基准设置以下停车场,并进行申报。
■(1)以及符合(2)时,适用结构及设备标准
■(1)符合(3)至(3)中全部时,需要进行安装申报

 (1) 供一般公共使用的物品(临时保管停车场、出租时间停车场等)
 (2) 用于汽车停车的部分(停车格部分)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
 (3) 征收停车费的物品
 ※ 月租停车场和工作人员专用停车场等,使用者被限定的用于汽车停车的部分不在对象内。

2构造基准(停车场法第11条)

请作为基于法令规定的基准的结构及设备(路外停车场的汽车出口及入口、车道、换气、照明、警报装置等)。(请参照停车场法实施令第2章第1节“结构及设备基准”。)
※ 在“路外停车场检查表”上可以确认标准。另外,我们也事先咨询过。

3关于设置的申报(停车场法第12条)

请在工程开始前附上图纸进行申报。
(变更时也请进行申报。)

4关于管理规程(停车场法第13条)

停车场的管理者请在从停车场的设置申报开始使用后10天以内,提交管理规程(停车场的名称、管理者、停车费等)。
※ 可以确认“路外停车场管理规程检查表”中必须规定的事项。另外,我们也事先咨询过。
(变更时也请进行申报。)

5关于废止(暂停、重新开始)(停车场法第14条)

停车场的管理者如果废止(暂停、恢复)了停车场,请在10天内提出申请。

6关于特定路外停车场(关于促进老年人、残疾人等移动顺利化的法律)

根据有关促进老年人、残疾人等移动等顺畅化的法律第12条第1项附注书,在路外停车场设置(变更)申报书上附上书面文件时,在省令(关于促进老年人、残疾人等移动等顺畅化的法律实施规则第7条第2项)中规定的文件(第2号样式)以及轮椅使用者用停车设施、路外停车场移动等平滑化路径及其他主要设施的附件。
(变更时也请进行申报。)

7关于特殊装置(机械式停车装置)的设置(停车场法施行令第15条)

随着路外停车场的设置或变更,在停车场设置特殊装置(以下称为“机械式停车场”)时,请附上“国土交通大臣的机械式停车场的认定书”及“特殊装置设置计划书”进行申报。

※ 关于机械式停车装置的适当维护管理

 对于机械式停车装置,如果没有进行适当的维护检查,或者需要定期更换的机器等没有在适当的周期内更换的话,有可能导致重大事故。
 在路外停车场新设或已经设置了机械式停车装置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 提高现有设备的安全性
    2014年12月31日前国土交通大臣认定的型号装置为:“机械式停车装置的结构及设备及安全性能
   不基于相关基准(2014年国土交通省告示第1191号),是基于旧基准的认定。
    对于这样的装置,为了防止事故发生,除了更换抓住机会的装置之外,还通过进行安全改修等,尽可能早期
   请努力提高安全性。
 (2) 贯彻恰当的维护管理
    国土交通省针对机械式立体停车场相关的制造商、设置者、管理者、使用者首先应尽早解决的事项,“机械式立体驻
   关于车场安全对策的指导方针”制定并公布。
    另外,从确保机械式停车设备安全性的观点来看,没有专业知识的大楼所有者和管理组合等也适合自己管理的停车场
   还制定了包括可确认是否切实进行了维护检查的检查项目等的《关于机械式停车设备的恰当维护管理的方针》
   表示,2021年9月,该方针中的“机械式停车设备标准维护检查项目”及“选定维护检查经营者时注意
   应该做的事项的检查表”进行了一部分修改。
    关于机械式停车装置,请参考这些指南和指南,贯彻恰当的维护管理。
    机械式立体停车场的维护管理(外部网站)(国土交通省主页)
    关于机械式立体停车场的安全对策的指导方针(外部网站)(国土交通省主页)
    关于机械式停车设备的恰当维护管理的方针(外部网站)(国土交通省主页)

8关于申报的注意事项

・ 关于附件的图纸,请参照停车场法实施规则。
・ 请作为能够确认停车场法实施令第2章第1节的构造和设备基准的图纸。
・ 申报书请各提交两份。日后,盖上受理章,返还一份。
・ 变更时,请将变更部分用红笔书写。
・ 关于不明白的地方,请到窗口咨询。
・ 申报窗口是横滨市都市整备局都市交通课。
※ 关于路外停车场,根据停车场法第18条规定必要时,会要求提交报告和资料。另外,有时会在当地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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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的咨询

都市整备局都市交通课 ※关于停车费等运营的咨询,请直接联系各经营者。

电话:045-671-3853

电话:045-671-3853

传真:045-663-3415

电子邮件地址:tb-parking@city.yokohama.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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