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关于下水道自费工程

最终更新日2024年10月30日

1下水道自费工程是指

下水道自费工程是指公共下水道管理者以外的人在得到公共下水道管理者的承认后,作为公共下水道设施继承给本市为前提,主要在公路上自费进行的下水道工程。
。例如,在现有住宅1所的地基上,新建3所住宅的话,需要3个安装管。这种情况下,安装管1根如果使用已有的安装管,剩下的2根将在自费工程中重新设置。
另外,由于建筑物的配置关系,改变现有安装管的位置时(撤去现有的安装管以及设置新的安装管)也是自费工程。

根据法令:下水道法第16条

2关于施工人员

在国家管理的道路上进行下水道自费工程的情况和在市道设置下水道总管的工程,为了判断施工者的经济能力和技术能力,从横滨市的一般竞争投标有资格者(有工程投标资格者,工种:土木)名单上登载的业者请选定施工者。(仅限2017年9月30日,也可以从获得建设业法许可的业者中选定。)
但是,安装管工程(国道上的工程除外。)可以从下水道条例第38条市长指定的排水设备指定工程店中选定施工人员。

※关于横滨市一般竞争投标有资格者名单的登载手续,请看横滨投标的门(外部网站)的“资格审查申请”。

3关于申请图书等的设计基准

关于下水道自费工程的申请书等的设计基准,请确认以下内容。

横滨市下水道设计指针(别页)
横滨市下水道设计标准图(别页)
横滨市土木工程通用规格书(别页)
横滨市下水道管道工程规格书(别页)
・公共下水道设施筑造工程等处理纲要PDF(PDF:507KB)

4关于批准申请

在进行下水道自费工程时,必须在施工前向该区的土木事务所提交公共下水道设施建筑工程等批准申请书,并得到公共下水道管理者(横滨市长)的批准。
申请书请从官网上下载。关于附件图书的详情请咨询土木事务所

・公共下水道设施建筑工程等批准申请书PDF(PDF:109KB)Excel(Excel:19KB)
・公共下水道设施建筑工程伴随的道路挖掘痕迹路面修复工程履行誓约书PDF(PDF:114KB)Word(word:20KB)
・批准申请书的填写方法、附件图书一览PDF(PDF:270KB)

在私人道路上整备的下水道总管上重新连接安装管时,请在批准申请书中附上地权者的施工同意书(附件图书:登记簿副本(写)、公图(写))。

・施工同意书PDF(PDF:91KB)Word(word:19KB)

5关于着手申请

收到批准书的人,在开始施工时,必须在公共下水道设施建筑工程等开始申报书上附上工程表提交给土木事务所。

・公共下水道设施建筑工程等着手申报书PDF(PDF:155KB)Excel(Excel:17KB)
・着手申报书的填写方法PDF(PDF:111KB)

关于6工期延长

因不得已的理由而延长工期时,必须在公共下水道设施建筑工程等工期延长申报书上附上工程表提交给土木事务所。
这里所说的“不得已的理由”是以下情况。
・对地区居民等的谈判难以进展,工程延迟的情况
・因地下埋设物等的移设、切换、防护等导致工程延迟的情况
・由于在软弱地基、泉水等设计阶段发生意外事故,导致施工方法等的变更,因此工程延迟的情况
・因天灾、地变等发生而导致工程延迟的情况

・公共下水道设施建筑工程等工期延长申报书PDF(PDF:94KB)Excel(Excel:17KB)
・工期延长申报书的填写方法PDF(PDF:110KB)

7关于变更

因不得已的理由而变更工期等,或变更申请批准时的设施内容时,必须向土木事务所提交公共下水道设施建筑工程等变更申报书。另外,关于附件图书等,请咨询土木事务所。
申请批准时要变更设施内容时的处理,原则上如下表所示。但是,请事先和土木事务所协商一下。

手续和变更的内容

手续

变更内容

需要提交变更申报书的人员

用裁缝图书订正的东西
(轻微变更)

集水区域面积

10%以上的面积变更

不到10%的面积变更

本管的管种、径

必要

不要

本管延长

10米以上的增减

不到10米的增减

本管的施工方法

必要

不要

本管的坡度

与计划坡度相差2成以上时

与计划坡度相差不足2成的情况

本管的计划管底高

与当初计划的管底高度的差距在20cm以上,或者土覆盖变浅的情况

与当初计划的管底高度的差距不到20cm,且土覆盖变深的情况

连接安装管的总管的变更

必要

不要

管区的占用位置
人孔,雨水

不要

必要

集水、连接的位置及数量、安装管的管种、延长

不要

必要

※关于上述表格变更内容以外的变更,将与土木事务所协商后决定手续方法。

・公共下水道设施建筑工程等变更申报书PDF(PDF:97KB)Excel(Excel:17KB)
・变更申报书的填写方法PDF(PDF:187KB)

8关于撤回

关于获得批准的工程,因申请者的情况而中止工程时,请附上批准书的原件,并向所属土木事务所提交撤回申请。

9关于完成报告、检查


申请者必须在该工程完成之日起5天内,向所管的土木事务所提交公共下水道设施建筑工程等完成申报书,接受完成检查。

完成检查合格后,完成检查完毕证将发给申请者,本市将无偿继承。以此交付为基础,作为公共下水道设施移交给本市,并记载在公共下水道台帐图中。

10根据规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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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的咨询

下水道河川局下水道管路部管路保全课

电话:045-671-2832

电话:045-671-2832

传真:045-641-5330

电子邮件地址:gk-kanrohozen@city.yokohama.lg.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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