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出借、返还的指南
最终更新日2024年11月7日
借出(借书时)
- 全馆一个人最多可以借10本,2周(14开馆日)。
- 请把图书馆卡和图书拿到借出柜台。
- 办理借出手续后,会给您图书馆卡号、现在借的图书号码、写有返还期限的收据。
- 忘记图书馆卡的话,就不能借书了。
- (馆内)的标签的图书和杂志的最新一期请在馆内使用。
- 图书和杂志的附录不算在借出册数里(不能只凭附录借出)。
- 常见的问题“关于贷款”
注意
- 原则上由申请者本人办理手续。如果实在不方便的话,同居的家人可以代办手续。家人代理办理手续时,请出示申请者本人的利用者号码(图书馆卡号码)。
- 同居家族以外的人代理办理手续时,除了利用者号码(图书馆卡号码)之外,请携带以下2点。
- 委托人(申请者本人)自著签名。委托书(PDF:99KB)(PDF:99KB)
- 代理人的利用者号码(图书馆卡号码)(本人及地址确认完毕的文件)或能确认代理人的姓名和住址的文件
到了归还期限还没有读完时(在网上办理手续时)
- 如果那本书没有预约的话,只能延长一次借出。
- 在返还期限之前办理手续的话,从那天开始可以延长2周(14个开馆日)借出期间。
- 超过归还期限日的话,超过的天数仅限于从2周(14个开馆日)减去的天数,可以延长贷款期限。
- 从归还期限日起延迟15个开馆日以上的情况下,不能延长贷款。
延长贷款的方法
信息拨号(045-262-0040)还是
从互联网(藏书检索页(外部网站)登录的话可以24小时办理手续。
另外,馆内使用者用的检索机也可以自己办理手续。
※想在图书馆窗口办理手续的话,请带上图书馆卡和想延长的图书。
注意
- 从市外图书馆借来的图书,不能延长借出时间。
- 在网上、馆内利用者用检索机办理“延长借出”手续时,请事先在藏书检索页或馆内利用者用检索机登录密码。
- 在网主页办理延长手续的时候,有时需要几分钟才能反映到使用状况上。延长后的返还期限的确认请稍等一段时间后再进行。
- 借的图书长时间不能还的话,有可能无法借出和预约申请。
到了归还期限还没有读完时(在图书馆窗口办理手续时)
可以“再借出”(返还一次,重新借出)。请把图书馆卡和想延长的图书拿到窗口。
- 有预约的书会当场返还。
- 从市外图书馆借来的图书不能再借出。
- 返还期限前的客人请事先申请。在返还手续之前确认是否有预约。即使有预约,也可以在返还期限之前拿到。
归还(还图书时)
- 请把图书还给归还柜台。请不要直接回书架。
- 图书馆卡和收据都不需要。
- 任何市立图书馆都可以返还。详情请看下面的“常见问题”。
⇒常见的问题:“Q26除了借了图书的图书馆以外还吗?” - 图书馆关门的时候,返还邮筒请只归还图书(年末年初闭馆期间,不能使用归还邮筒)。返还邮筒的图书原则上在第二天开馆日早上汇总返还处理。在返还处理之前,请注意一直在借出中。
- 邮寄、快递也可以返还(费用由使用者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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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的咨询
教育委员会事务局中央图书馆企划运营课
电话:045-262-7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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