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关于东日本大地震中受灾者的市税处理
最终更新日期2019年3月12日
对于3月11日发生的东日本大地震中受灾的人们,我表示衷心的慰问。
关于伴随这次地震发生的市税的处理,如下。
关于市税申报期限和缴纳期限等的延长
关于青森县、岩手县、宫城县、福岛县以及茨城县各地区拥有地址等的市税,根据3月25日市告示第97号(PDF:37KB),延长了3月11日以后到来的申报、缴纳等期限。
对于青森县、茨城县有地址等的人,根据6月24日市告示342号(PDF:17KB)以及同日市告示343号(PDF:16KB),对于在岩手县、宫城县以及福岛县拥有地址等的人,根据9月22日市告示465号(PDF:31KB)以及同一天市告示466号(PDF:42KB),延长申报、缴纳期限等。
另外,关于各税目的详细内容,请参照以下内容。
纳税咨询
因受灾而难以在缴纳期限之前缴纳市税的人,除了有延期征收等制度外,还将根据生活(财产)情况进行纳税咨询,请向区政府税务课(纳税·收纳负责部门)提出申请。
另外,除了上述地区以外,还有地址等地的人,由于地震的影响,难以进行申报、缴纳等的情况下,也请咨询。参考纳税困难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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