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横滨市首页
- 生活手续
- 户籍・税・保险
- 国民健康保险
- 国民健康保险的构造・保险证
- 2018年度国民健康保险制度发生了变化
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2018年度国民健康保险制度发生了变化
最终更新日期2019年1月22日
根据《为了构筑可持续的医疗保险制度而修改国民健康保险法等一部分的法律》的成立(2015年5月27日),从2018年开始国民健康保险的财政运营责任主体从市町村变为都道府县。都道府县成为财政运营的责任主体,承担稳定的财政运营和确保高效事业等国保运营中的中心作用,以稳定制度为目标。
关于制度改革后的国保运营方式,如下。
运营方式
- 都道府县和该都道府县内的市町村一起承担国保的运营。
- 都道府县成为财政运营的责任主体,在确保稳定的财政运营和高效的事业运营等国保运营中发挥中心作用,谋求制度的稳定化。
- 都道府县表示作为都道府县内统一运营方针的都道府县国民健康保险运营方针,推进市町村承担的事务的效率化、标准化、广域化。
国保财政的潮流
都道府县制定医疗补贴费等的估计,决定每个市町村的国保事业费缴纳金额,并通知各市町村。另外,计算并公布每个市町村的标准保险费率。
本市以神奈川县表示的国保事业费缴纳金为基础,参考标准保险费率等规定保险费率,征收保险费,并向神奈川县缴纳缴纳缴纳金。
都道府县及市町村的主要作用
都道府县 | 市町村 | |
---|---|---|
1.财政运营 | ・财政运营的责任主体 | ・都道府县的国保事业费缴纳金 |
2.资格管理 | ・根据国保运营方针,事务 | ・在与当地居民的切身关系中, |
3.保险费的决定征收 | ・根据标准的计算方法等 | ・参考标准保险费率等的保险费 |
4.保险给付 | ・支付所需费用全额、 | ・保险支付的决定、支付(疗养费、 |
5.保健事业 | ・对市町村提出必要的建议 | ・根据被保险人特性的细目细 |
伴随制度改革的主要变更点等
1.以都道府县为单位管理资格
通过这次改革,都道府县也成为了国民健康保险的保险人,到现在为止按市町村进行的
被保险人的资格管理是以都道府县为单位进行的。
因此,被保险人在神奈川县内的市町村地址的情况下,不会发生资格丧失和新的取得。
但是,被保险者证是按地址变动发行的,所以调动地的市町村会发行新的被保险者证。
2.高额疗养费的总计方法发生了变化
在高额疗养费制度中,最近12个月内高额疗养费支付4次以上的情况下(符合多次)
自我负担额减少。
到目前为止,如果搬到其他的市町村,一旦失去国民健康保险的资格,高额疗养费的该
没能继承这个次数。
2018年4月以后,在神奈川县内搬到其他市町村的情况下,由于国民健康保险的资格不会消失,所以要继承相应的次数。
但是,如果不承认作为家庭的持续性,则该次数不被继承。另外,交接对象为2018年4月以后。
3.申报和保险费的缴纳和以前一样。
通过这次的制度改革,财政运营的结构有很大的变化,但是市民们的医疗接受方式没有变更。保险费也和以前一样,请向您居住区的区政府保险养老金课缴纳。
另外,各种申请和申报等也和以前一样,居住区的区政府保险养老金课是窗口。
要打开PDF格式的文件,需要另外的PDF阅读器。
没有带的人可以从Adobe公司免费下载。
下载Adobe Acrobat Reader DC
本页的咨询
健康福利局生活福祉部保险养老金课
电话:045-671-2421
电话:045-671-2421
传真:045-664-0403
页面ID:934-443-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