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关于残疾儿童通所支援(放学后等日间护理服务、儿童发育支援等)中的医疗护理分类
最终更新日期2022年3月24日
关于残疾儿童通所支援事业的制度,从2021年4月开始被修改。(这个制度每3年进行一次由国家重新评估。)。伴随着这个制度的修改而新设的医疗护理分类,如下所示。希望您能理解并协助我们。
目的
为了在事业所接受护士等的医疗护理时,能够配置适当的人员或继续体制,以适用事业所的类别和人员体制相应的报酬单价为目的,于2021年4月创立。
需要医疗护理分类时(概要)
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时,需要进行医疗护理分类的判定。
①利用儿童的主要对象是重症身心障碍儿童的事业所,为了配置更丰厚的护士等,利用计算“护理职员加配加法”的事业所时
②在不是上述1的事务所,利用事业所独自配置护士等能够提供医疗护理的事业所时
①时:一次使用的基本报酬,根据各个事业所的情况加算规定的单位(400单位~800单位)。
②时:根据医疗护理和看护的内容,一次使用的基本报酬有3个类别(604单位~2,885单位)。
为了接受这个医疗的护理分类的决定,需要监护人向主治医生(平时就给孩子看病的医生)制作“医疗的护理记分表”(※关于这个制作的各医疗机构规定的文件费由监护人负担请谅解。)。
关于更新领取者证时的手续
・“医疗护理得分表”每12个月需要确认一次。
・因此,原则上,在更新领取者证时,如果需要继续决定医疗护理分类的话,需要提交“医疗护理记分表”。
・但是,新的领取者证更新日的第一天是从上次提交的新判定分数的判定年月日起12个月以内的情况下,也可以将该新判定分数使用到该期间结束。
・关于是否需要医疗护理分类,请向使用的事务所确认。
・关于“医疗的护理得分表”,如果判定结果没有变化的话,可以将手头保管的“医疗的护理记分表”的复印件交给医疗机构,并在“更新时用的更新判定栏”中填写。
其他
① 这个通知是在2021年4月的制度修改中,关于医疗的护理分类的说明。
② 这个通知的内容以在横滨市发放领取者证的儿童为对象。住在其他地区的人,请向领取领取者证的自治体咨询。
③ 领取者证上记载的每月使用者负担的上限额(0日元/4600日元/37200日元)没有变更。因此,也有对使用者负担额没有影响的情况。
④ 不影响每个事业所规定征收的实际费用(零食费等)。
残疾儿童通所支援事业的医疗护理分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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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的咨询
儿童青少年局儿童福利保健部残疾儿童福利保健课
电话:045-671-4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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