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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横滨市“主要以重症身心障碍儿童为对象的放学后等日间护理服务”福利车辆导入补助金的介绍

以扩充重症身心障碍儿童等放学后的公共场所为目的,实施伴随福利车辆的导入的补助事业。

最终更新日2024年4月1日

补助对象

以下1、2个法人为对象。不符合任何条件的情况下不适用。

  1. 从横滨市接受了“主要是以重症身心障碍儿童为对象的放学后等日间护理服务”指定的法人,或者预定在2025年3月1日之前接受的法人(一般放学后等日间护理服务和儿童发展支援不在对象内)
  2. 以下项目中任意一个运营实绩,在申请交付日时拥有6个月以上的法人。
  • 在儿童福利法规定的残疾儿童通所支援事业中,“主要以重症身心障碍儿童为对象的放学后等日间护理服务”
  • 医疗法(1948年法律第205号)规定的医院、诊疗所
  • 健康保险法(1922年法律第70号)规定的访问看护经营者
  • 儿童福利法(1947年法律第164号)中规定的医疗型残疾儿童入所设施
  • 综合支持残疾人日常生活及社会生活的法律(2005年法律第123号)中规定的疗养看护
  • 介护保险法(1997年法律第123号)规定的疗养所看护

※运营实绩以横滨市外的运营实绩为对象,但多个事业所的运营业绩不算总计。

对象经费

事业所在开展事业上,为了接送儿童而导入的以下购买费用等为对象。

  1. 福利车辆主体的购买费
  2. 福利车辆改造费

(仅适用于福利车辆本体及改造费主体,消费税、各种费用、附属品不在对象内。)
※如果接受其他公共补助金的话,将不属于本补助金的对象,请注意。
※购买前需要提前申请。请注意,在提交补助金发放申请书之前所花的购买费等不能作为补助对象。

补助金额

每辆车的补助上限额如下。

补助金额
事业所所在地补助比例补助上限额
重点对象地区
(神奈川区、金泽区、户冢区、荣区)
2/3100万日元
除上述内容外1/275万日元

※每个事业所接受本补助金的次数仅限一次。
※每次申请时以一辆车辆为上限。
※由于单位的追加,事业所的利用定员增加的情况下,已经领取的对象事业所也可以再次领取。
※这是本市预算范围内市长决定的金额。
※如果尾数不足1000日元,则舍去。

其他注意事项

  • 辅助经营者对于通过辅助事业取得的财产,即使在辅助事业完成后,也必须要有善良的管理者的注意进行管理等。
  • 为了不受到财产处分的限制,必要的期间是4年。4年内废止事业和车辆转让的情况下,原则上需要返还补助金。
  • 在事业所指定前进行申请的情况下,可以在新指定预定日的2个月前以后,具体决定事业开始后再申请。指定前申请补助的话,请事先和本课商量。(预定9月1日指定:7月1日开始可申请补助金)

提交期限

2025年1月31日(星期五)必到(严守)


※申请文件一套请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此时,请在信封表面写上“重心放日补助金申请书在中”。
※预算达到上限的情况下,提交期限前也会结束。

咨询・提交处

〒231-0005
横滨市中区本町6丁目50番地10(13楼)
横滨市儿童青少年局残疾儿童福利保健课
电话045-671-4274
FAX045-663-2304

从申请到支付的流程

从申请到支付的流程
事业所横滨市备注
①提交补助金发放申请书※ 各事业所→横滨市
 ②发送补助金交付决定通知或不交付通知横滨市→各事业所
项目完成(购买、支付、交货) 各事业所
③提交补助金实绩报告书 各事业所→横滨市
 ③领取和审查补助金实绩报告书横滨市
 ④发送补助金额确定通知横滨市→各事业所

④收到补助金额确定通知后,
⑤提交补助金申请书

 各事业所→横滨市
 ⑤领取补助金账单,审查后支付补助金横滨市→各事业所

※预算达到上限的话就结束了。
※①在提交补助金发放申请书之前所花的购买费等不作为补助对象。
※2025年3月31日之前项目未完成的情况下,不属于补助金的对象。
※详细情况请确认横滨市“主要以重症身心障碍儿童为对象的放学后等日间护理服务”福利车辆导入补助金交付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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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的咨询

儿童青少年局儿童福利保健部残疾儿童福利保健课

电话:045-671-4279

电话:045-671-4279

传真:045-663-2304

电子邮件地址:kd-syogaijifukuho@city.yokohama.lg.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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