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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里可以使用的介护保险以外的制度
最终更新日期2019年2月26日
根据残疾等级不同,可以使用的制度也不同。
首先请咨询区政府4楼41号窗口(老年人支援担当,电话:045-847-8415)。
日常生活用具的供给・租赁
对在家的大约65岁以上的卧床不起的人等,进行纸尿布、安心电话等看护所需的用具的供给(根据种类限定对象)和出借。
关于纸尿裤,2号被保险者(40岁到64岁)也有可能成为对象。
(有自己负担的金额。)
区政府4楼41号窗口(老年人支援担当)、电话:045‐847‐8415
老年人饮食服务
一个人生活的中重度要看护者(需要看护2以上以及需要支援、需要看护1的一部分人)等,区认定需要通过递交食物来确认是否平安,对于难以准备食物的人,将直接访问营养均衡的饮食交给他们。
希望提供服务的人请咨询“使用调整实施单位(参照下述)”。
“使用调整实施单位”是指
是对希望利用饮食服务的人或利用者,进行与饮食相关的服务的利用调整等的机关。
根据使用者的情况,分为以下几种。
利用调整实施单位 | 对象者 |
---|---|
居家看护支援事业所 | 介护保险服务利用者,由负责居家服务计划的居家看护支援事业所(护理经理)制作的人 |
イ地域包括支援中心 | “上述ア”以外的老年人 |
高龄者支援担当 |
残疾人等 |
访问咨询
为了让有生活习惯病等的人、虚弱、独自生活的老年人等能够一直过上自立的生活,另外,为了让看护的人在维持身心健康的同时进行看护,保健师、访问护士、营养师、牙科卫生师会进行家庭访问进行建议。
区政府4楼41号窗口(老年人支援担当)、电话:045‐847‐8418
上门美容服务
被认定为大约65岁以上的需要护理(4或5)的人,对于难以前往理发店或美容院的人,将进行出差美容师的上门美容服务。
(需要支援、需要看护1到需要看护3的人员,请咨询区政府的下述负责人。)
区政府4楼41号窗口(老年人支援担当)、电话:045‐847‐8415
外出支援服务
被认定为大约65岁以上的需要看护(需要支援)的人,对于一般交通工具外出困难的人,可以乘坐专用车辆进行医院、福利设施等的接送服务。
港南区社会福利协议会、电话:045‐841‐0256
本页的咨询
港南区福利保健中心高龄者,伤残者支援课
电话:045-847-8454
电话:045-847-8454
传真:045-845-9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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