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区内非法丢弃
最终更新日期2019年2月28日
如果发现非法抛弃的人(包括信息)
非法抛弃是重大犯罪!
“现在,眼前正在进行非法丢弃。”“现在开始打算非法抛弃。”“非法丢弃后逃走了。”
这种时候,请马上向警察通报110。另外,知道有非法丢弃物的地方等信息请联系所属警察署或神奈川县警察“环境犯罪热线”。
如果事先控制好丢弃的场所、时间、车牌号等的话,很容易确定丢弃者,请您协助。
- 【港北警察署】
- 电话:045-546-0110
- 【环境犯罪热线】
- 电话:045-651-1194
发现非法丢弃之后
请根据发现的地方联系我。
在道路(公路)或公园时
请联系土木事务所。
- 【港北土木事务所】
- 电话:045-531-7361
※关于公寓等集体住宅用地内的公园,请看下面的“被非法丢弃在私有地时”。
在垃圾集聚地时
请联系收集事务所。
- 【资源循环局港北事务所】
- 电话:045-541-1220
※关于公寓等集体住宅用地内居住者专用的聚集场所,请看下面的“非法丢弃在私有地时”。
被非法抛弃在私有地时
土地、建筑物的所有者或管理者在努力保持该场所的清洁的同时,在废弃物被丢弃时,必须自己负责处理该废弃物。
为了不非法丢弃,为了不让人随便进入,请设置围栏等,平时就要注意土地等的管理。
另外,给您非法丢弃对策的招牌。需要的人请联系以下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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