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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灾者支援的各种制度
最终更新日2024年10月1日
关于受灾证明书(火灾除外)
市町村根据灾害对策基本法,有暴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的住家(实际为了居住而使用的建筑物)受灾,在受灾者申请的情况下,认定受灾程度,作为“受灾证明书”发行。
“受灾证明书”是在接受行政实施的支援时,为了使手续顺利进行的文件。根据受灾者支援相关的各种制度,有时需要受灾证明书。
受灾程度是由市町村进行的实地调查或受灾者自己的自我判定方式※因此,被认定为“全部毁坏”、“大规模半坏”、“半坏”、“半坏”、“半坏(部分损坏)”这5个区分中的一个。
※自我判定方式
受灾程度很轻,“不到半坏(部分损坏)”的情况下,根据申请者自身的判断为“不到半坏(部分损坏)”,可以比平时更快地发行受灾证明书。如果您希望的话,请带上能了解受灾情况的照片,并在窗口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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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灾时的证明书的交付-受灾证明书(火灾除外)
关于受灾者支援的各种制度
在台风等自然灾害中,为了支援受灾的人们早日自力恢复和复兴,准备了各种各样的支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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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灾者支援政策的各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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