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关于医疗费(新型日冕)
最终更新日2024年4月1日
关于医疗费(2024年4月以后)
概要
- 2024年4月1日以后转移到通常的医疗体制,公费负担结束。
- 和其他医疗费一样,根据医疗费的自我负担比例,成为通常的窗口负担。
在医疗保险中,关于每月的窗口负担(包括治疗药的费用)设置了高额疗养费制度,不会产生与收入相应的限额以上的自我负担。(关于高额疗养费制度的相关手续,请向加入的各保险人确认。)
参考2024年3月以前的公费支援制度(新型电晕)
住院公费
根据住院时间的不同,公费的处理方法也不同。以下【参考】请参照住院医疗费(2024年3月以前)。
治疗药公费
- 2023年10月~令和6年3月:药剂费的一部分由公费负担
- 到2023年9月末:药剂费全部由公费负担
作为公费对象的治疗药
口服药 | 拉格布里奥、巴基比特、佐科巴 |
---|---|
点滴药 | 贝克鲁利 |
中和抗体药 | 塞维迪、罗纳普利夫、埃巴塞德 |
2023年10月~令和6年3月
药剂费的自己负担额根据医疗费自己负担的比例。
- 自我负担比例为1成:3000日元
- 自我负担比例为2成:6000日元
- 自我负担比例可为3成:9000日元
- 国家购买并无偿分配给希望的医疗机构等的“Zebi”、“罗纳普利布”、“爱巴舍多”不会继续产生药剂费(自己负担)。
2023年9月以前
药剂费的全额适用于公费。(没有自我负担)
注意事项
即使是为了新型日冕病毒感染症而处方的药剂,上述治疗药以外的药剂费也不属于公费对象。另外,手术费、初诊费、处方费和配药费等不在公费对象内。
手续
没有必要从患者、亲属等到医院或保健所办理手续。
参考关于住院医疗费(2024年3月以前)(新型日冕)
住院医疗费的适用对象
有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疗费
医疗保险对象以外的费用(亚麻费和餐费等)不在对象内。
手续
该公费在医疗机构通过在线资格确认系统或限额适用认定证确认患者的收入分类时,不需要患者办理手续。是否适用,请在医疗机关窗口确认。
(参考)关于限度额适用认定证,请向患者加入的各保险人(国保、社保、共济等)咨询。
请点击下面的详细信息进行确认
2023年5月7日之前住院的人
到2023年5月31日为止,该感染症的医疗所需的费用中,除去保险适用部分的费用(相当于自己负担的金额)将由公费承担。该保险外诊疗部分不在对象内。(另外,关于5月1日以后的住院部分,不发行公费负担决定通知书)
但是,2023年6月1日以后继续住院的情况下,同日以后的医疗费的公费负担适用部分成为保险诊疗,产生自己负担。
但是,为了避免急剧增加负担,关于在该住院的医疗机关窗口支付,医疗机关确认患者的收入分类的情况下,从医疗保险各制度中的月额的高额疗养费计算基准额中原则上减去2万日元(保险适用外)(不满2万日元)的情况下那个金额)。
关于高额疗养费,请向加入的各保险人确认。
接受该感染症治疗药的处方时,其药剂费※1是全额公费负担(手术费不在对象内)(到2023年9月末为止)。
不需要公费负担的申请行为。
※1对象的治疗药有“拉格布里奥”、“巴基米德”、“索科巴”、“贝克鲁利”、“杰布迪”、“罗纳普利布”、“艾巴谢多”
2023年5月8日以后住院的人(到9月为止的住院医疗费)
2023年5月8日以后因该感染症住院的人,医疗费会产生自我负担。
但是,为了避免急剧增加负担,关于在该住院的医疗机关窗口支付,医疗机关确认患者的收入分类的情况下,从医疗保险各制度中的月额的高额疗养费计算基准额中原则上减去2万日元(保险适用外)(不满2万日元)的情况下那个金额)。
关于高额疗养费,请向加入的各保险人确认。
另外,住院时接受该感染症治疗药的处方的情况下,该药剂费※1是全额公费负担(手术费不在对象内)(到2023年9月末为止)。
※1对象的治疗药有“拉格布里奥”、“巴基米德”、“索科巴”、“贝克鲁利”、“杰布迪”、“罗纳普利布”、“艾巴谢多”
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的住院医疗费
从医疗保险各制度中每月的高额疗养费计算基准额(高额疗养费制度的自己负担额)中,原则上减去1万日元的金额将成为自己负担的上限。
自我负担限度额的详情如下(PDF:121KB)
关于住院治疗药的公费支援
○ 关于住院,首先,从包含新型日冕病毒感染症治疗药的新型日冕病毒感染症的全部医疗费看了的自己
判断负担比例相当额是否达到从医疗保险各制度中高额疗养费制度的自我负担限度额原则上减去1万日元的金额
① 达到的情况下,新型日冕病毒感染症的患者负担额,从医疗保险各制度中高额疗养费制度的自我负担限度额来看
原则上适用减额1万日元(包含医疗费比例额的情况下,该医疗费比例额+5000日元)的金额(新型日冕病毒感染
关于疾病治疗药的医疗费,包括在与新型日冕病毒感染症有关的住院的医疗费)。
→ 只适用于住院公费(不适用治疗药公费)
② 达不到的情况下,不适用从医疗保险各制度中高额疗养费制度的自我负担限度额原则上减去1万日元的措施1,新型
只对日冕病毒感染症治疗药的患者负担额,适用公费,医疗费的自我负担比例为1成3000日元,2成
一方6000日元,3成的一方9000日元是自己负担额的上限(除去治疗药的新型日冕病毒感染症的住院医疗费,
不适用公费支援,作为医疗保险申请)。
→ 只适用于治疗药公费(不适用住院公费)
参考2023年5月7日以前的门诊诊疗费(新型电晕)
详情请看神奈川县的主页(外部网站)。
来自神奈川县的退款
概要
2023年5月7日之前因该感染症而到医院就诊,希望从神奈川县退款的人,请在确认下述“通知”中记载的内容后,将必要材料一套发送到指定的发送地址。如果您自己不能印刷等,有什么事情的话,请向负责区的福利保健课咨询。
介绍文件
・《必须确认》通知(PDF:854KB)…必要材料和寄送地址在这里。
・ 退还的申请书(格式)(PDF:228KB)…每个符合条件的人都需要准备。
≪参考>作为偿还支付对象的医疗费事例(PDF:263KB)
对象
以2023年5月7日之前去医院就诊的人为对象
注意:2023年5月8日以后去医院就诊的人不是对象
退票时的注意事项
去医疗机构就诊,在受诊日当天的抗原检查等中接受阳性确定诊断的情况下,当天的初诊费、再诊费、院内修剪费等是阳性确定前实施的费用,所以不属于退还对象。神奈川县的主页(外部网站)上也登载了作为对象的事例,请事先仔细确认后再办理手续。
关于本制度的咨询处
神奈川县医疗危机对策本部室地域疗养支援班(县代表电话:045-2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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