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公害健康受害认定者对象事业一览
最终更新日2024年2月22日
公害健康受害认定者对象的事业一览
基于《公害健康受害补偿等相关法律》的事业
横滨市于1972年2月被指定为旧公健法规定的第一种指定地区(鹤见区的东海道线靠海侧的地区),一直持续到1988年3月末。
之后根据法律的修改,第一种地区被解除,1988年3月以后,没有进行新的认定。
事业的分类 | 给付等种类 | 事业内容 |
---|---|---|
补偿给付事业 | 疗养的补助及疗养费(医疗费) | 接受认定疾病相关治疗时,给予医疗费 |
残疾补偿费 | 支付给残疾程度在3级以上的满15岁以上的人 | |
疗养津贴 | 以月为单位,住院1天以上,住院4天以上的人支付 | |
遗属补偿费 | 在因认定疾病而死亡的被认定者的遗属中,满足一定条件者支付 | |
家属补偿临时金 | 在因认定疾病而死亡的被认定者的遗属中,没有能够领取遗属补偿费的人的情况下,支付给满足一定条件的遗属 | |
葬礼费 | 支付给因认定疾病而死亡的被认定者举行葬礼的人 | |
公害保健福利事业 | 康复训练教室 | 进行关于认定疾病的药的使用方法的讲话,对健康的恢复有用的呼吸法和预防感染症等的实习。 |
家庭疗养指导事业 | 以家庭访问为中心,包括通过电话确认近况和检查时的面试等,由保健师进行个别疗养指导。 | |
流感预防接种费用补助事业 | 补助受到预防接种流感时支付的自己负担费用。 |
※详细情况将在剑桥瓦版上随时通知
基于“横滨市公害健康受害者保护规则”的事业
*从一开始就在横滨市被认定为公害健康受害者为对象。
事业的分类 | 给付等种类 | 事业内容 |
---|---|---|
补偿给付事业 | 疗养补助费 | 残疾程度在等级外,无法领取残障补偿费的人员支付 |
疗养津贴 | 以月为单位,住院2、3天的人支付 | |
死亡补偿金 | (1)因认定疾病而死亡的情况下支付1200万日元 (2)死亡原因除了认定疾病以外,将支付600万日元 但是,(1)(2)都扣除已经支付的故障补偿费等一定的支付额。 | |
吊唁金 | 没有能够领取死亡补偿金的遗属的情况下,支付给努力护理被认定者 |
基于“横滨市健康受害者空气净化机购置费补助金交付纲要”的事业
*从一开始就在横滨市被认定为公害健康受害者为对象。
事业的分类 | 给付等种类 | 事业内容 |
---|---|---|
补偿给付事业 | 空气净化器购买费补助 | 购买空气净化器时,补助其费用的一部分(神奈川县也有补助制度,同时受理申请) |
本页的咨询
健康福利局健康推进部健康推进课
电话:045-671-2454
电话:045-671-2454
传真:045-663-4469
页面ID:790-543-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