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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奈川县特定疾病医疗补贴事业
最终更新日2024年4月2日
特定疾病医疗补贴事业(神奈川县事业)
关于2015年1月1日开始的难病新的医疗费补助制度(神奈川县网站)(外部网站)
概要
关于医疗保险的自己负担部分,根据所得税金额,一部分(接受重症认定的人等全额)由公费承担。
对象疾病
苏门
办理手续的方法
请在各区福利保健中心高龄者,伤残者支援课领取申请书格式,并附上必要材料提交。
- 新申请所需的文件
- 神奈川县特定疾病医疗受领者证交付申请书
- 申请疾病的临床调查个人票(从医生记载日起3个月以内的)
- 健康保险证复印件
- 住民票的复印件(记载了所有家庭的关系,发行日起3个月以内的)
- 加入被用人保险(协会健康保险、健保组合、共济组合等工作单位的健康保险)的人同意书(同意从保险人提供高额疗养费收入分类的信息)
- 加入神奈川县认可(神奈川县医生、牙医、食品卫生、药剂师、建设业、建设联合国民健康保健组合)以外的国民健康保险组合的人,工会成员及被保险者全体的市町村民税(非)课税证明书(市町村民税纳税通知书等不可复印)
- 新一般申请所需的文件
除上述内容外,
- 生活中心者的所得税额证明书(预扣税票、所得税确定申报书的副本、市町村民税非课税证明书等生活中心者为市町村民税非课税时必须提交非课税证明书)
- 新重症申请所需的文件
除上述内容外,
- 重症患者认定申请书
- ※烟雾需要健康管理手册的复印件。
- ※根据疾病的不同,临床调查个人票上需要附上X光片等。
- ※重病的情况下,从申请日的第二个月的第一天到9月30日是有效期。
各福利保健中心的申请项目
○新申请○重症切换申请(一般→重症)○转入申请○返还(转出其他都道府县)○变更申请○医疗费退还请求
制度详情、申请方式等
请参照神奈川县的网站(神奈川县特定疾病医疗补贴制度)(外部网站)。除了申请书以外,还可以下载样式。
申请文件的提交处
- 寄到神奈川县厅癌症疾病对策科
邮寄地址:〒231-8588横滨市中区日本大通1神奈川县保健福祉局癌症・疾病对策课难病对策小组 - 带到各福利保健中心咨询窗口
咨询・申请处
- 各区福利保健中心高龄者,伤残者支援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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