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唤起对含有尼古丁的电子香烟的注意
最终更新日期2022年4月1日
请注意含有尼古丁的电子香烟!
- 2010年8月18日,独立行政法人国民生活中心发表了“国内销售的电子香烟的一部分检测出了尼古丁”的消息。尼古丁是医药品成分,长期反复使用的话有可能引起恶心、呕吐等副作用。请注意。
- 独立行政法人国民生活中心公布的资料中,关于报告在墨盒中含有尼古丁的11种电子香烟,分析了雾化的蒸汽中是否含有尼古丁,11个品种的所有产品中检测出了尼古丁。
- 这些产品在药理效果无法期待的程度上,除非被认可专门用于着色、着香等目的,否则含有尼古丁的墨盒属于医药品、医疗器械等的品质、有效性及安全性的确保等相关法律(药机法)上的医药品使墨盒中的尼古丁雾化的装置属于药机法上的医疗器械。已经购买了产品的人,为了避免烟碱的口服摄取,请不要使用。
- 关于含有尼古丁的电子香烟,到现在为止在国内没有得到药机法上的承认的东西,产品属于医药品和医疗机器的情况下,销售等行为,作为无许可无许可医药品等的销售等违反了药机法。
报道发表资料等
独立行政法人国民生活中心
2010年8月18日“考虑电子香烟的安全性”(PDF:443KB)
厚生劳动省
2010年8月18日“呼吁注意含有尼古丁的电子香烟”(外部网站)
2010年12月27日“关于含有尼古丁的电子香烟的危害防止措施”(外部网站)
消费者厅
2010年12月27日“关于厚生劳动大臣提供的电子香烟的资料及其对应”(PDF:29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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