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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福利法人减轻利用者负担
社会福利法人减轻利用者负担是指,利用社会法人运营对象的介护保险服务符合一定收入等基准的情况下,可以享受利用者负担金的减轻措施的制度。
最终更新日2025年1月31日
关于助成对象要件等
助成对象
(1)市民税非课税家庭中符合以下条件者
收入标准
单身家庭一年150万日元(每增加一个家庭成员加50万日元的金额)以下。
i资产标准
单身家庭350万日元(每增加一个家庭成员加100万日元的金额)以下。
不得拥有居住用土地(200m2以下)及房屋以外的不动产。
没有被有负担能力的亲属等抚养(家属或亲属未享受本人的抚养扣除等)。
o申请日所属年度的上一年度没有拖欠介护保险费。
(2)生活保护领取者・境界层符合者
对象服务
申请减轻实施的社会福利法人提供的以下16项服务
(1) 看护老人福利设施[特别养护老人院]
(2) 通所看护[日间护理服务]
(3) 短期入所生活看护[短期寄宿](包括横滨市生活支援短期寄宿事业实施纲要相关的服务。)
(4) 访问看护(包括横滨市在家生活支援家庭帮助事业实施纲要相关的服务。)
(5) 护理预防短期入所生活看护
(6) 看护预防痴呆症对应型通所看护
(7) 看护预防小规模多功能型居家看护
(8) 夜间接待型上门看护
(9) 痴呆症对应型通所看护
(10) 小规模多功能型居家护理
(11) 地域密着型看护老人福利设施
(12) 定期巡回、随时应对型访问看护
(13) 护理小规模多功能型居家护理
(14) 地域密着型通所看护
(15)第1号访问项目中相当于旧护理预防访问看护的项目(自己负担比例仅限于与保险支付相同的项目。)
(16)第1号通所事业中相当于旧看护预防通所看护的事业(自己负担比例仅限于与保险支付相同的项目。)
助成对象费用
利用者负担([A]根据介护保险法规定规定的对象服务所需费用的10%[B]餐费[C]居住费),以确认证上记载的减额比例减轻。
※但是,对于生活保护领取者,仅适用于单元型单间、以往型单间时的居住费。
助成期间
申请日所属月初日起至申请日所属年度的下一年度7月31日
(申请日所属月为4月至7月之间时,为该年度的7月31日)。
补助期间最长为1年,每年7月末到期。助成期间结束后还想继续接受补助的话,需要更新手续。
更新申请时间:从6月1日到8月31日
※每年4月持有该确认证的人,会在6月中旬之前从横滨市邮寄年度更新的通知。
4月以后发送申请书的人,需要再次申请8月1日开始的确认证。
获得助成
申请方法可以从电子申请系统(外部网站)或者邮寄中选择。
①通过电子申请系统申请的情况
可以从横滨市的电子申请系统(外部网站)申请。
社会福利法人减轻利用者负担的电子申请表格(外部网站)
②邮寄申请的情况
请从下面下载并填写申请书,并将其他申请文件一起寄到健康福利局高龄设施课。
※提交的文件因分类而异,请注意。
■提交文件(生活保护领取者・境界层符合者)
・社会福利法人的利用者负担减轻申请书(第3号样式)
1⃣(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PDF:217KB))
2磊(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申请受理时间从2025年6月开始。
■提交文件(市民税非课税户)
・社会福利法人的利用者负担减轻申请书(第3号样式)
1⃣(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PDF:217KB))
2磊(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申请受理时间从2025年6月开始。
・收入・资产状况申报书兼同意书(第4号格式)(PDF:232KB)
・能知道申请日所属年份1年收入预计额的文件的复印件(年金汇款通知书和事业收入证明相关文件等/家庭全员份)
・知道资产的文件的复印件(存折最新余额的页面等/家庭全员份)
【申请书寄送地址】
〒231-0005
横滨市中区本町6-50-10
横滨市役所健康福利局高龄设施课社福减轻担当收件
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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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的咨询
健康福利局高龄健康福祉部高龄设施课(社会福利法人减轻利用者负担事业担当)
电话:045-671-4901(受理时间8:45~17:15)
电话:045-671-4901(受理时间8:45~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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