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矶子区综合厅舍公共无线网(Free Wi-Fi)的介绍
最终更新日2024年10月10日
可以使用公共无线网络(Wi-Fi)。
在矶子区综合政府大楼,作为提高访问区政府的便利性的一环,公共无线LAN(Wi-Fi)※可以使用。
使用区政府2楼的候车区、4楼体检楼层、7楼区民活动支援中心及701、702会议室时,如果有Wi-Fi对应设备(智能手机、平板终端、笔记本电脑等)的话,可以免费使用网络服务。
使用方法(SSID及密码)请在2楼、4楼、7楼公布的介绍文中确认。
※Wi-Fi是Wi-Fi Alliance注册商标。
允许同意以下使用条款的个人使用
・为了安全使用,请事先看总务省发行的“面向Wi-Fi使用者的简易手册(外部网站)”。
・在使用本服务时,在从使用终端到接入点的无线区间,有恶意者监听通信内容的危险,所以请不要使用需要输入信用卡号码和个人信息的网上银行等。
使用规约
1总则
矶子区(以下称提供者。)关于在矶子区综合政府大楼内提供的公共无线LAN服务(本服务),使用本服务的客人(以下称为使用者。)的使用规约。使用本服务时,请在同意本规约的基础上使用。
2使用费用
本服务的费用是免费的。
3使用条件
・本服务的使用是对同意本规约的个人予以认可。
・使用者在使用本服务时,必须遵守“禁止非法访问行为等相关法律”及其他相关法令等。
・使用者在使用本服务时,应准备以下内容。
(1)可连接本服务的Wi-Fi功能以及搭载Web浏览器的通信设备
(2)提供给用户准备的通信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等的电源
・用于利用本服务的通信设备等的设定及操作由利用者进行。
・连接本服务的通信设备的安全对策和对有害网站的访问限制等必要的对策,由使用者实施。
是的。
・本服务的使用者应考虑到不给他人造成困扰而使用。
4禁止事项
・犯罪行为,或者与犯罪行为相关的行为,或者有可能这些的行为。
・不论是否在选举期间,选举运动或者类似的行为。
・有关宗教传教活动的行为。
・其他违反法令或有可能违反的行为。
・其他,政府大楼管理者认为不合适的行为。
5自我责任原则
・使用者做出符合4禁止事项的行为,对提供者及第三方造成损害时,应承担损害赔偿等全部法律责任。
。
・使用者利用本服务,在受到某些损害或承担某种法律责任的情况下,属于自己的责任。
处理,不向提供者提出任何请求。
6免责事项
・关于本服务的使用,对使用者产生的损害概不负责。
・关于本服务的内容以及使用者通过本服务获得的信息等,其安全性、正确性、可靠性、有用性等任何保
也不进行证明。
・对于使用者使用的任何设备及软件,提供者概不进行动作保证。
・关于使用者利用本服务而与第三方之间发生的纠纷等,提供者概不负责。
・提供者在未经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停止本服务的运用或者变更内容。
7规章的变更
・提供者在未经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变更本规约。
附则本规约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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