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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后期高龄者医疗制度的高额疗养费是什么样的制度。申请需要什么?
最终更新日2024年1月23日
A
1个月(从日历1日到最后一天)期间,在医疗机关(医院、诊疗所、药店等)窗口支付的金额超过一定金额(自己负担限度额)的情况下,超过的部分作为“高额疗养费”退还。
高额疗养费的自我负担限度额根据所得额而变化。
只以保险诊疗费为对象,差额床位费和住院时的伙食费等不属于高额疗养费的对象。
自我负担限度额等详细内容请参照相关网站。
申请通知的发送
成为神奈川县后期高龄者医疗制度的被保险者,第一次成为高额疗养费申请对象的人,诊疗月的大概3~4个月后,从“神奈川县后期高龄者医疗广域联合”发送申请的向导和申请书。申请书收到后,请按照申请指南上记载的内容进行申请。
另外,申请一次的话,下次以后会自动汇款到申请书上填写的账户。每次支付,都会发送支付决定通知书(白底蓝色文字的明信片),请确认。
申请时需要的东西
・保险证(后期高龄者医疗被保险者证)
・指定被保险人以外的汇款账户时,被保险人的图章(使用朱肉的)
(被保险人去世时为继承人图章)
・知道金融机关的存折等账户号码的东西
・能够确认个人号码及确认本人身份的文件 ※在区政府窗口申请时需要。
※不需要收据。
申请处
请确认申请指南。
(指定了您居住的市区町村窗口的情况下,您居住区的区政府保险养老金课保险股)
咨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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