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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市订购工程中促进社会保险等加入的对策

最终更新日期2023年4月21日

通知

法定福利费的明示

适用于2023年4月1日以后提出合同申请的诱因合同

・为了推进建设业的法定福利费的确保,横滨市的工程承包合同条款被修改了。因此,在横滨市订购的公共工程中,将进行以下措施。
 请根据承包人工程承包合同条款的规定,提交记载了法定福利费(※1)的“承包货款明细表”。
 确认发包人承包人提交的承包货款明细表中记载的法定福利费金额,明显低的情况下向承包人确认。

※1关于现场劳动者的健康保险、厚生年金保险及雇用保险法定企业主负担额现场劳动者的健康保险、厚生年金保险及
雇用保险法定事业主负担额

在计算法定福利费时,请按照国土交通省的手册等适当的方法进行。
签订承包合同的工程(包括预计签订的工程。)中,请包括该分包商的法定福利费。
详细情况请在国土交通省的主页上确认。
“关于建设业加入社会保险的对策”
https://www.mlit.go.jp/totikensangyo/const/totikensangyo_const_tk2_000080.html(外部网站)

促进社会保险等加入的对策

2018年4月1日以后进行公告、指名通知或报价委托的、签订承包合同的所有本市订购工程

  1. 禁止与社会保险等未加入建设业者签订承包合同(包括二次以下的全部)。
  2. 但是,以下情况下,未加入的业者可以作为承包人。
  • 在一定期间内向发包人提交加入确认文件的情况
  • 发包人认为该未加入者为承包人,工程施工会变得困难等,有特殊情况时
  1. 在判明违反上述1的情况下(符合上述2的情况除外),对原承包人,如果未加入的业者是一次承包人的话,将采取1个月的指名停止措施,如果是二次以下的承包人的话,将给予书面警告。同时减分工程成绩评定点。
  2. 未加入企业向建设业许可权人通报。

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进行公告、指名通知或报价委托的承包总额3000万日元以上(建筑一套工程4500万日元以上)的本市订购工程以及2015年12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进行公告、指名通知或报价委托,签订承包合同的所有本市订购工程

  1. 禁止与社会保险等未加入建设业者签订一次承包合同。
  2. 发现违反上述1项的情况下,原则上对原承包人实施1个月的指名停止措施,同时减分工程成绩评定点。
  3. 通过施工体制台帐等确认所有承包人的社会保险等加入情况,确认未加入者的情况下,向建设业许可权人通报。

手续资料及样式

关于促进社会保险等加入对策的手续

样式等

参考社会保险制度概要

国土交通省资料

国土交通省惠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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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的咨询

财政局法律管理推进室Fashiti管理推进部公共事业调整课

电话:045-671-2025

电话:045-671-2025

传真:045-651-7599

电子邮件地址:za-kjchosei@city.yokohama.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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