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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注销买回特约登记(一般竞争投标的户建用途指定)
最终更新日2024年2月21日
概要
通过市有地公开招募出售购买附有回购特约的物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申请注销该登记。
另外,2023年4月1日以后,自签订了买回特约的买卖合同之日起经过了10年的时候,可以通过所有者的单独申请取消买回特约登记。手续等的详细内容请向物件所在地的管辖法务局或司法书士等确认。
要件
- 作为户建住宅(一栋建筑里有一户人家的专用住宅)的用地提供
- 特约期限已满
但是,满足以下所有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在期满前也可以申请注销登记。
- 建有户建住宅,并颁发检查完毕证
- 与第三者的买卖合同等成立了(有以该物件的所有权转移为目的的合同书)
取消买回特约登记时,需要根据申请书进行申请。
希望的契约者请准备好市有财产买卖契约书后与我们联系。
※期满前注销的情况下,申请书需要第三方(接受所有权转移者)的登记印章以及图章证明书。在与第三方签订买卖合同之前会发送申请书,请尽早联系。
关于与司法书士在法务局等候
通过事先调整,司法书士和市职员可以在法务局等待,同时申请。需要进行买卖物件的地皮变更、地积修正等,请在结算日之前赶上特约注销的情况下使用。但是,如果您希望的话,请在登记申请日(结算日)的3周前提交注销申请书,并与司法书士联系。
注意事项
关于费用
申请所需费用由申请者承担。申请地1笔需要1000日元的面额印花。
※申请2笔以上的话,请准备几张笔1000日元的印花纸。不管申请多笔,如果附上一张笔数×1000日元的印花纸,根据法务局的规定只接受一笔的申请。
关于申请后的事情
申请内容等没有错误的情况下,从申请日开始2~3周内登记的注销就完成了。
登记注销完成后,将通知书邮寄给申请者,或者用电子邮件发送扫描数据。
(参考)横滨地方法务局登记完成预定日(外部网站)
关于手续部门
取消买回特约登记的申请方是购买该市有财产时的合同部门(或者合同部门的交接部门)。
登记全部事项证明书的买回权者是「横滨市住宅供给公社」等「横滨市」以外的情况下,不能处理,请向各自的团体咨询。
合同部门不明的情况下,请准备好市有财产买卖合同后咨询。
如果合同丢失,请在横滨地方法务局取得该地的全部事项证明书,并告知以下信息。
- 签约当时该地的地番
- 横滨市向买主的所有权转移日
另外,根据该地的所在地,横滨地方法务局的管辖也会发生变化。
所属部门、全部事项证明书的取得方法、费用等详细内容请咨询横滨地方法务局(外部网站)。
在合同书丢失的情况下,不能接受第三方(与市的契约者委托的人)交付契约书的复印件等的委托。另外,关于通知合同内容等信息,有可能成为公开请求的对象。
关于本人的委托,因为需要进行本人确认,所以没有电话回答。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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