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关于横滨市史资料室的使用
最终更新日2024年6月20日
【重要】给使用横滨市历史资料室的各位
横滨市史资料室因为需要订购的资料很多,所以我们将为您介绍“事先预约的人优先”来使用服务。如果没有预约就来房间的话,根据希望阅览的资料不同,可能会因为订购的关系而在其他日子带您去,请谅解。 给您带来不便,请您理解并协助。
- 关于使用方法的详情,请看这一页。
概要
横滨市史资料室是收藏、收集、公开有关横滨市的关东大地震复兴期到现代资料的机关。
所藏资料是以《横滨市史II》编辑而收集的资料为基础,收集新的资料并公开的。
另外,还负责保存、公开横滨市历史公文书的公文书馆功能。
在市史资料室,为了将记载横滨市历史的很多资料留给后世,正在等待信息。详情请看资料提供的请求。
使用指南
开门时间和休息日
开门时间:上午9点30分~下午5点
书库内资料阅览申请受理时间:上午9点30分~下午4点30分
休息日:星期天及横滨市中央图书馆休馆日
(关于中央图书馆的休馆日,请看横滨市立图书馆的“图书馆日历”。)
地点地图
地点:横滨市中央图书馆地下一层
〒220-0032横滨市西区老松町1番地
向导地图
可用的资料
- 行政刊物、图书
- 个人机关的资料
- 横滨市历史公文书
◎各资料的使用,除了“阅览”“复印”之外,还接受了关于出版物上的刊登、播放等的咨询。
◎各资料的详情请参照资料概要。
※关于使用,根据资料的保存状态、资料提供者的意向以及个人信息保护等有限制。
※特别是关于“个人、机关的资料”,需要确认资料提供者的意向及个人信息保护等的情况下,在使用之前需要天数(时间),所以请尽量事先在日程上留出富余时间进行商谈。
入室手续
- 请在接待处填写“入室受理票”。
※为了提高阅览服务,请协助调查问卷。 - 填写“入室受理票”后,请在接待处领取储物柜的钥匙,笔记用具(铅笔、自动铅笔、橡皮、笔记本)、贵重物品以外的行李请使用储物柜。
- 下雨天的时候,请使用备有的塑料袋。
- 请不要在资料室内使用手机、照相机,也不要饮食等。
- 为了防止资料的污损,笔记用具请使用铅笔或自动铅笔。
书库内资料阅览申请受理时间
上午9点30分到下午4点30分
关于图书、行政刊物的阅览
- 阅览室的开架角排列的图书、行政刊物可以自由阅览。
- 如果您要找的图书、行政刊物还没有开架的话,请向接待人员询问。职员确认资料的所在后,将图书、行政刊物出纳。
※如果您想要的图书损坏了,有可能会带您参观中央图书馆所藏图书等。 - 阅览闭架的图书、行政刊物时,请在“资料阅览申请书(Excel:16KB)”上填写,并提交到接待处。
※图书、行政刊物的出纳有时需要时间,请谅解。 - 本资料室不出借图书、行政刊物。
- 本资料室外(包括图书馆内)不能带所藏资料。
关于图书、行政刊物的复印
- 不管是开架还是闭架,图书、行政出版物都可以用电子复印机复印。
- 复印前请填写“复印申请书”,然后提交到接待处。
- 复印请使用本室内的投币式电子复印机。
尺寸 | 卡拉 | 黑白 |
---|---|---|
A3 | 80日元 | 10日元 |
B4、A4、B5 | 50日元 | 10日元 |
关于个人机关的资料、历史公文书的阅览
※关于阅览申请,请尽量事先打电话或发邮件联系。
- 个人、机关的资料、历史公文书,从公开准备好的资料开始依次公开。
- 关于资料的公开情况,请参照接待处配备的“横滨市史资料室资料一览表”。
- 资料的详细内容请参照接待处备置的《横滨市史资料所在目录》(第1集~第12集)、《横滨空袭相关资料收藏目录》、各目录。
但是,即使刊登在目录上,也有不能公开的资料,请谅解。 - 在《横滨市史资料室资料一览表》刊登的资料中,也有没有备置目录的资料。如果向前台提出申请的话,我会把相应的目录交给您。
- 阅览资料时,请填写“资料阅览申请书(Excel:16KB)”,并提交到接待处。
- 制作了复制(缩微胶卷、纸印刷等)的资料,在资料的保存、管理上,原则上请看复制。
关于个人机关的资料、历史公文书的复印
- 资料的复印原则上是部分复印。
- 关于复制印刷,除了包含个人信息的地方以外,原则上可以用室内的投币式电子复印机进行复印。复印前请填写“复印申请书”,然后提交到接待处。
- 微胶卷的打印是业者对应(收费)的。请填写“复印申请书”后提交到接待处。
- 原资料为了防止劣化,不能用电子复印机复印。没有复制的原资料全部由业者对应(收费)。请填写“资料等特别使用申请书(Excel:25KB)”后提交到接待处。
※请不要在本资料室内使用照相机。
关于在出版物上刊登、播放等资料的利用
关于使用方法,需要确认资料提供者的意向等的情况下,在提供资料之前需要天数(时间)。请事先在日程上留出富余时间,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咨询使用方法等。
使用时,请下载“资料等特别利用申请书(Excel:25KB)”并填写后提交。传真或电子邮件也受理。
※使用展示和播放等时,请提交“企划书”等资料。
(注)打印时请作为双面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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