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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横滨市水道局的发票对应

横滨市水道局的发票登录号码如下。

最终更新日2024年4月3日

横滨市水道局自来水事业会计     T5-8000-2000-1314

横滨市水道局工业用自来水事业会计T6-8000-2000-1313

1自来水费、下水道使用费的检针票(不是缴纳通知书)

检查针时分发的“自来水、下水道使用水量等通知”(检针票)从2023年10月开始变更为对应发票的样式。不论个人或法人都会以同样的发票形式发行,请作为进项税额扣除的保存文件使用。
另外,关于上述的合格申请书(发票),适用媒介交付特例,只记载了自来水事业的登记号码

关于“自来水、下水道使用水量等的通知”(检针票)的发行、发送地址变更等,请填写以下格式,并用传真(045-848-4281)发送到水道局客户服务中心。
 另外,通知的发送地址地址・收件人姓名与现在登记在请求方的不同的情况下,将请求地址、收件人姓名变更为通知的发送地址。
通知重新发行(Excel:19KB)
通知发送地址变更(Excel:17KB)

2供水工程相关等的缴纳通知书※水费除(指定的金融机关及便利店支付等)

相当于水道局的账单和收据。从2023年10月开始,以对应发票的形式发行。
※高额的情况下,便利店可能无法办理。届时请在指定的金融机构付款。

3底色为蓝色或粉色的缴纳通知书(指定金融机构汇款用)

相当于水道局的账单和收据。从2023年10月开始,以对应发票的形式发行。

4管路信息阅览系统

从管路信息阅览系统取得的图纸的手续费,因为符合发票上的自动贩卖机特例,所以不发行合适的账单(收据)。

5对于向水道局销售额提出账单的情况

消费税征税经营者成为合格账单发行经营者时,请交付记载以下项目的发票。此外,格式无关。
但是,申请公共工程预付款时,不需要发票。在产量部分支付和完成支付的时候,需要包含相当于预付款金额的发票,所以请和负责科的职员确认请求时的高额金额。
(1)接受文件交付的经营者的姓名或名称
(2)合格账单发行经营者的名称
(3)合格账单发行经营者的注册编号
(4)交易日期(征税资产的转让(交货、完成)等之日
(5)交易内容
(6)按适用税率记载的金额和消费税额

※关于定期支出登记申请书
 在2023年9月30日之前开始的合同中,对于没有预先记载合格账单发行经营者的注册号码的经营者,在开始合格账单等保存方式时,请通过“定期支出变更等委托书”,通知注册号码等记载不足的事项拜托了。

关于自来水的咨询,请到水道局客户服务中心

水道局客户服务中心

电话:045-847-6262传真:045-848-4281
※请注意不要打错了

本页的咨询

水道局会计课会计股(检针票、缴纳通知书等为水道局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45-847-6262)

电话:045-671-3326

电话:045-671-3326

传真:045-212-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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