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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课合同签订情况
最终更新日期2020年7月22日
地方自治法施行令167条之2第1项第3号的随意契约
横滨市合同事务受任者
建筑局长
根据地方自治法实施令167条之2第1项第3号签订随意合同,根据横滨市合同规则第27条之3的规定,公布如下合同的签订情况。
主题 | 缴纳期限 | 订货局 | 订货科 | 合同金额(含税) | 合同日 | 合同的对方 | 作为合同对象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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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片印刷 | 合同决定之日起14天内 | 建筑局 | 总务课 | 8990日元 | 2020年5月11日 | 社会福利法人 横滨社会福利协会 | 地方自治法例第167条之2第1项第3号(从残疾人就业设施筹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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