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工厂布局法

最终更新日2024年4月10日

1关于工厂布局法的通知

关于盖章的废止(2020年12月28日)

根据2020年12月28日公布的《修改工厂布局法实施规则的一部分的省令》,工厂布局法的申报全部都不需要盖章了。
另外,即使使用以前的格式进行申报,也不需要盖章。
 

2关于工厂布局法

 为了使工厂布局在保护环境的同时能够适当进行,在实施关于工厂布局的调查的同时,公布工厂布局相关的生产设施、绿地、环境设施的设置基准(准则),根据这些进行劝告、命令等,使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国民的福利的提高为目的。
 作为申报对象的工厂在进行新设、变更时,有义务根据准则设置生产设施、绿地、环境设施,并事先申报。
 此外,申报内容不符合准则或申报不及时时,可能会发出劝告或变更命令。另外,没有进行申报的人、进行虚假申报的申报者或不服从变更命令的申报者可能会受到处罚。
 以下记载的内容是工厂布局法的概要。详情请确认工厂布局法的指南(PDF:1,722KB)经济产业省的主页(外部网站)。 

3申报对象的工厂(特定工厂)

 满足以下条件1和2双方的工厂、车间为对象。
①行业:制造业、电力、煤气、供热业(水力、地热及太阳能发电站除外)
②规模:占地面积9000平方米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合计3000平方米以上

4是否需要申报

 符合下表1至12的内容时,需要提交工厂布局法。另外,下表13至21可能不需要申报,请先咨询。

是否需要申报
 内容申报的种类(根据法令)

新设特定工厂时新设申报(Excel:75KB)
工厂布局法第6条第1项 …①
因地基面积或建筑面积的增加而成为新的特定工厂的情况
因用途变更而成为新的特定工厂时
变更占地面积时

变更申报(Excel:75KB)
・法第7条第1款…②
法实施令的修订和废除时现在存在的工厂成为新的特定工厂的情况下,首次进行变更时进行的申报
・一部分改正法附则第3条第1项…③
现有工厂在法律实施后首次进行申报时进行的申报
・法第8条第1款
进行上述123中任意一个申报的工厂进行的变更申报

生产设施增加时
生产设施的废料和建设
(也包括作为特定工厂整体维持或减少面积的情况)
变更行业、产品时
・属于日本标准产业分类的其他3位数(小)分类的行业时
・准则所示的生产设施面积率等发生变化时
・变更现有生产设施用地计算系数的行业变更时
绿地、环境设施减少时
绿地、环境设施的废料和建设
(也包括事业所整体维持或增加面积的情况)
10

变更法人名称、总公司所在地(个人姓名、地址)时
 另外,法人在以下情况下不需要申报。
 例1工厂名:〇〇株式会社△△工厂
          →〇〇株式会社××工厂
 例2姓名 :董事长横滨太郎
          →董事长横滨二郎

姓名等变更的申报(word:21KB)
(工厂布局法第12条第1项)
11接受所有特定工厂的情况
(另外,部分转让等需要法第8条的变更申报,一部分的受让等需要法第6条的新设申报)
特定工厂继承的申报(word:17KB)
(工厂布局法第13条第3款)
12废止特定工厂的情况特定工厂废止的申报(Excel:10KB)
13只撤去生产设施的情况工厂布局法不需要申报
14在进行生产设施的修缮时,修缮相关部分面积不满30m2的情况
15将现有生产设施直接移设的情况
16只增设绿地或环境设施时
17因保安等不得已的事由需要迅速进行时,削减绿地的面积合计在10m2以下时
18将生产设施直接移设时
19进行生产设施以外(事务所、研究所、仓库等)的新建、撤去时
20

特定工厂的绿地或绿地以外的环境设施的移设,由于该移设而不伴随各个面积的减少时
(仅限于不会影响周边地区生活环境保持的产品)

21更换代表人姓名的情况

5申报时间

①需要事先申报的情况
 特定工厂的新设申报或变更申报时,在特定工厂的设置或变更之前需要事先进行申报。从受理备案之日起90天内,不得实施新设申报或变更申报的内容(实施限制)。在新设申报或变更申报中被限制实施的行为是指上述表“是否需要申报”中进行新设申报或变更申报的行为。
 另外,在横滨市申报内容符合一定条件时,实施的限制期间最多可以缩短到30天。

②需要及时申报的情况
 特定工厂的继承、姓名等变更、特定工厂废止的申报时,必须及时进行申报。

6关于事前商量

 在申报之前进行事前商谈。事前商量为了判断申报的必要与否和方法,请准备资料。另外,如果是已经进行申报的工厂或车间,请准备最近的申报书复印件。
 如果事先商量判断需要申报的话,请让我调整申报书的内容进行受理。事前商量~申报书受理为止的内容调整需要天数,所以请提前咨询。另外,有时没有事先商量就带着申报也无法受理的情况。
 工程完成后,为了确认是否按照申报进行了工程,会在当地进行完成确认,请在工程结束后联系我。

咨询处
横滨市经济局招商推进部企业投资促进课
地址横滨市中区本町6丁目50番地10市政厅31楼
电话号码045-671-3485
E‐mailke-ricchi@city.yokohama.lg.jp

7应遵守的标准(准则)

 申报对象的工厂必须根据准则,在用地内设置生产设施、绿地及环境设施。法准则根据制造业等行业的区分,规定了生产设施、绿地及环境设施各自面积的占地面积的比例,以及环境设施的配置相关事项,本市根据《横滨市工厂布局法市准则条例(PDF:124KB)》,生产设施、绿地及环境设施的占地面积的比例另行规定。
①生产设施
 可设置的生产设施面积的比例上限因行业而异。
 生产设施面积相对于占地面积的比例(PDF:46KB)

②绿地面积、环境设施面积
 必须设置的绿地面积、环境设施面积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横滨市准则(准工业地区法准则)
用途地区绿地比例环境设施(包括绿地)的比例
工业专用区域
工业区
15%以上20%以上
准工业区20%以上25%以上
上述以外的区域25%以上

30%以上

 *重复绿地的计算率是地基面积乘以绿地面积率得到的面积的50%以下
 *绿地的比例是环境设施(包括绿地)的比例。

③环境设施(包括绿地)的配置
 用地周边地区占地面积的15%以上

*①关于2,1974年6月28日之前设置的工厂,适用准则的备考。

8特例措施等

在用地内不能设置绿地、环境设施的情况下,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通过适用以下特例,将地基外的绿地、环境设施计入工厂布局法上的环境设施面积。
①工业园区特例
 在横滨市,对位于金泽产业住宅区(金泽区幸浦1~2丁目、福浦1~3丁目)的企业适用工业园区特例。详情请确认工厂布局法的指南或经济产业省的主页(外部网站)

②工业集合地特例
 如果有工业集合地共通设置的相邻绿地,可以适用工业集合地特例。详情请确认工厂布局法的指南(PDF:1,722KB)经济产业省的主页(外部网站)

③用地外绿地制度
 即使现在存在的工厂不能确保绿地、环境设施在该工厂的用地内,也可以通过在用地外整备相当规模的绿地等来适用用地外绿地制度,实质上满足了环境设施面积率的情况。详情请确认工厂布局法的指南(PDF:1,722KB)

9相关法令等

10市的标准等

要打开PDF格式的文件,需要另外的PDF阅读器。
没有带的人可以从Adobe公司免费下载。
Get Adobe Acrobat Reader DC下载Adobe Acrobat Reader DC

本页的咨询

经济局商务革新部企业投资促进课

电话:045-671-3485

电话:045-671-3485

传真:045-664-4867

电子邮件地址:ke-ricchi@city.yokohama.lg.jp

返回上一页

页面ID:293-636-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