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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设置室外广告物的物件(禁止物品等)
最终更新日期2022年11月16日
限制广告物等张贴的物件
1禁止所有广告物设置的物件
(1)桥梁、隧道、高架结构物、道路分离带
(2)林荫树、路旁树、道路的植树带
(3)铜像、神佛像、纪念碑等类似的东西
(4)景观重要树木、景观重要建筑物
(5)信号机、道路上的栅栏(护栏)、驹止、路灯、道路标志、道路元标、里程标道路上方管理设施等
(6)消防栓、火灾报警器、指定消防水利标志、防火水槽标识
(7)邮递箱、信函寄出箱、公用电话箱、公共厕所、道路上设置的变压器、配电器等
(8)输电塔、电视塔、照明塔
(9)烟囱、罐及其他类似物
(10)石垣、拥壁及其他类似物
(11)地下道及其他类似的出入口的上屋设置在道路上的东西
2限制贴纸、告示牌、广告旗、立看板的设置的物件
(1)电线杆、路灯柱及其他支柱
(2)消火栓标志
(3)公交车站的标志上屋
(4)拱廊的支柱
3道路的路面禁止显示广告物等
本页的咨询
都市整备局地域城市建设部景观调整课
电话:045-671-2648
电话:045-671-2648
传真:045-550-4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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