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指定供水装置工程经营者名单
最终更新日2024年12月2日
指定供水装置工程经营者是指,根据1996年的自来水法修改,创设指定供水装置工程经营者的指定制度,在全国统一的条件下,根据进行供水装置工程事业者的申请,自来水经营者(水道局)指定为工程经营者。
指定供水装置工程经营者是针对每个自来水经营者(水道局)指定的,但是指定的基准并不是由自来水经营者(水道局)规定的,而是作为全国统一的必要条件,用自来水法规定了指定的基准。指定的基准是“每个事业所选任供水装置工程主任技术人员的人员”、“拥有自来水法实施规程规定的机械器具的保存(管道切断用的机械器具、管道加工用的机械器具。接合用机械器具、水压测试泵)、“不符合一定缺格条件者”。
申请指定的人符合自来水法规定的指定基准时,自来水经营者(水道局)必须指定。
在横滨市内进行供水装置的新设、改造、撤去等自来水工程(轻微变更除外)时,根据《自来水法》、《横滨市自来水条例》的规定,需要横滨市指定供水装置工程经营者进行申请和施工。
※轻微的变更是指不伴随管道工程的,更换和维修单独的水龙头以及更换陀螺、密封圈等供水装置末端设置的供水用具的零件。
委托工程时的注意点
供水装置是私有财产,自来水工程的合同是在其所有者或使用者与指定供水装置工程经营者之间进行的。关于那个合同,水道局不能介入。
委托的时候,请好好确认以下内容,在理解了之后再委托(合同)。
- 关于希望的工程内容和当地的状况,请向自来水工程店充分说明。
- 请事先对工程内容、所需时间、概算金额等进行充分的说明。
- 请尽量从多人那里取得报价单,研究内容。另外,估价也有收费的情况,请事先确认。
- 如果不能接受账单金额,请出示账单金额的明细,确认不明白的地方。
- 施工时有不明白的地方,请当场向施工单位确认。
- 在休息日、夜间的时间段等紧急委托的情况下,费用可能比平时高,请事先确认。
指定供水装置工程经营者名单
指定供水装置工程经营者
PDF(PDF:322KB)(横滨市内经营者)/PDF(PDF:345KB)(横滨市外经营者)
截止到2024年11月15日
・按工程经营者所在地登载。
・每月15日(休息日的话是第二天营业日)结束后更新为下一个月的第一个营业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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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的咨询
水道局供水服务部供水维持课
电话:045-671-3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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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45-212-1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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