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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成检查时主任技术人员的在场(2023.09.28)
最终更新日期2023年9月29日
横滨市在供水装置工程的完成检查中,根据横滨市自来水条例实施规程第13条之2的规定,要求指定供水装置工程经营者与该工程指定的供水装置工程主任技术人员在场。
①检查时,检查负责人员请求确认供水装置工程主任技术人员本人时,请协助选任的供水装置工程
请向主任技术人员通知。
②由于不得已的理由,被指定的供水装置工程主任技术人员不能参加完成检查的情况下,掌握施工内容
关于代理人能站起来的意思,请事先联系实施检查的自来水事务所。
自来水事务所的介绍
港北区/都筑区 菊名水道事务所045-531-4181
鹤见区/神奈川区 鹤见水道事务所045-521-2321
旭区/泉区/濑谷区 三境水道事务所045-363-1541
绿区/青叶区 青叶水道事务所045-974-2331
港南区/矶子区/金泽区 洋光台水道事务所045-833-7491
户冢区/荣区 户冢水道事务所045-871-6461
西区/中区/南区・保土谷区中村水道事务所045-252-9001
本页的咨询
水道局供水服务部供水维持课
电话:045-671-3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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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45-212-1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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