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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告流程和调查、检查资格者
最终更新日期2023年12月11日
定期报告流程
定期报告制度是建筑物等的所有者(所有者和管理者不同的情况下,管理者)定期让有资格者调查、检查,并向横滨市报告结果。
本市将向报告书中记载的管理者发送定期报告制度相关的通知和联络等。
因此,关于报告书中记载的管理者,请在建筑物的所有者、管理受托人、租赁者等相关人员之间进行协商后再决定。
决定管理者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从上一年度的报告开始管理者的信息发生了变更的情况下,需要提交“第7号样式/定期报告对象特定建筑物等的所有者等变更报告”。关于申报的格式,请参阅“下载格式一览表”。
◆关于定期报告制度的通知文和联络等会发送给报告书中记载的管理者。
请在确认后填写代表人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等。
定期报告类别的调查、检查资格者
规定了可以根据报告的类别进行检查的资格者,请注意。
定期报告类别 | 必要的资格证 |
---|---|
建筑物 |
1、2级建筑师、特定建筑物调查员 |
建筑设备 | 1、2级建筑师、建筑设备检查员 |
防火设备 | 1、2级建筑师、防火设备检查员 |
升降机、游戏设施 | 1、2级建筑师、升降机等检查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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