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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物特定设施

最终更新日2024年8月6日

建筑物特定设施是无障碍法实施令第6条所示的设施,是指非特定多数人或主要是老年人、残疾人等使用的设施(特定建筑物是多数人使用的设施)。

关于建筑物特定设施的颜色

关于A3缩小版的配置图、平面图中建筑物特定设施的颜色区分,请根据建筑物特定设施的不同颜色,以便知道该建筑计划中各个建筑物特定设施被适当地配置。(没有指定颜色。)

无障碍法施行令
(关于促进老年人、残疾人等移动顺利化的法律实施令)

【建筑物特定设施】
第6条法第2条第18号的政令规定的设施如下所示。
一出入口
二走廊及其他类似的东西(以下称为“走廊等”。)
三楼段(包括那个舞场。以下相同。)
四倾斜路(包括那个舞场。以下相同。)
五电梯及其他升降机
六便所
七酒店或旅馆的客房
八用地内通道
九停车场
十其他国土交通省令规定的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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