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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挡山工程的报告
最终更新日期2022年3月1日
随着横滨市建筑基准法实施细则的修改,2013年4月1日以后动工的工程开始,在指定确认检查机关确认的物件也需要提交《山留工程的施工计划书》等。
制度改革的目的
在横滨市内,在斜面地的户建住宅等建设现场,没有对挡山临时工程进行充分的讨论和准备,结果发生了斜面崩塌事故,伴随着这个在附近地区产生危险状况的事例。
为了防止此类危险情况的发生,横滨市决定修改横滨市建筑基准法实施细则,针对至今为止向工程施工者或工程监理者提出的关于挡山工程的报告,将扩大作为提交对象的工程范围等。
制度改正概要(横滨市建筑基准法施行细则第17条之3H25.4.1实施)
- 除了向横滨市建筑主事颁发确认完毕证的物件之外,在指定确认检查机关领取确认完毕证的物件也成为提交的对象。
- 提交文件变更了。
- 进行高度超过3米且5米以下的切根工程时
⇒山留工程的施工计划概要书等 - 进行高度超过5米的根切工程时
⇒山留工程的施工计划书等
- 进行高度超过3米且5米以下的切根工程时
制度改革的详细内容
对于在横滨市或指定确认检查机关领取确认完毕证的建筑物及工作物,进行根切工程时,请按照以下内容向横滨市建筑局提交必要材料。(不管确认申请时是否有结构审查,符合以下情况时都需要提交。)
- 需要提交的工程和提交文件
- a. 进行高度超过3米且5米以下的切根工程时
- 山留工程的施工计划概要书(样式1)
- 指南图
- 山留平面概要图(记载地基边界线、邻地高低差、山墙的位置、周边用地的状况(记载邻地建筑物的位置、规模、构造、道路、铁路等)
- 截面图(根切高度、邻地高低差(有悬崖时记载悬崖的角度、高度)
- b. 进行高度超过5米的根切工程时
- 山留工程的施工计划书(样式2)
- 指南图
- 山留平面图(记载地基边界线、邻地高低差、建筑物的通道芯和山墙的位置关系、周边用地的状况(邻地建筑物的位置、规模、构造、道路、铁路等)、乘入站台的位置、临时设备的位置、施工机械的设置位置、搬入路径、道路上工作物等的位置)
- 山留截面图(根切高度、邻地高低差(有悬崖的话是悬崖的角度、高度)、根部长度、邻地建筑的基础形式和基础位置)
※(b)且建筑物用途为独门独院住宅时,请提交挡山等结构计算书。但是,即使是其他用途,如果需要确认山留工程的安全性的话,也有可能在提交挡山工程的施工计划书后要求提交山留等构造计算书。
※在多段进行根切工程的情况下,从最下部的山留下端位置画45°的线(主动滑梯线),线的上部有上段的山留下端位置的话,请作为这些最下部到最上部的高度之和。(参照下图) - a. 进行高度超过3米且5米以下的切根工程时
- 提交时间
请在开始根切工程之日的7天前提交。
※ 在交付确认完毕证之前需要提交的情况下,请在空白处事先提交格式1及样式2的确认号码栏。日后请填写确认号码并正式受理。 - 提交处
- 建筑物及下述以外的工作物的情况
横滨市建筑局建筑指导课构造担当市政厅25楼 - 在横滨市领取确认完毕证的拥壁(工作物)的情况
横滨市建筑局宅地审查课(调整区域内时为调整区域课)市政厅25楼
※ 即使在指定确认检查机关收到确认完毕证的情况下,也请务必向横滨市提交。指定检查机构不能受理。
※ 如果需要控制的话,请提交两份。(内部裁决后,返还一份。) - 建筑物及下述以外的工作物的情况
- 格式下载
请从以下链接下载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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