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关于工作物(拥壁)的确认申请和检查等

最终更新日2024年2月6日

  • 必要图书请填写建筑基准法实施规则第3条、表1、表2所示的内容并提交。
  • 申请文件是可下载是的
  • 施工时,请务必在显眼的地方张贴已确认的指示牌。另外,在开工日期的14天前,关于工程监理及工程施工人员的选任的申报书请提交。
  • 工程指定(横滨市建筑基准法施行细则第17条之4)
    工程达到下一个工程时,请做工程报告。(请在工程完成前3天的上午联系,商量检查日。)
    • 打桩时
    • 开始地基改良时
    • 间知拥壁(地板付、GL、H/3)完成时
    • RC拥壁(地板付、基础、壁配筋)完成时
  • 下面的报告书可能会在各工序完成后提交,请注意。
    • 杭打报告书
    • 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书
    • 钢筋压接试验报告书
  • 完成时的报告工程完成时
    (1)请在4天内提交完成检查申请书(第19号样式、第一面到第四面)。
    (2)请根据建筑基准法第12条5项的规定提交“工程监理施工状况报告书(构造关系)。
    (3)完成申请时请附上施工情况照片。

本页的咨询

建筑局宅地审查部宅地审查课

电话:045-671-4515

电话:045-671-4515

传真:045-681-2435

电子邮件地址:kc-takuchishinsa@city.yokohama.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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