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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木材建筑的评价
基于“关于促进横滨市建筑物木材利用的方针”的宗旨,制定建筑物木材利用的评价基准,对被认为有显著功绩的建筑物进行表彰。
最终更新日2024年3月29日
木材利用的评价
通知
2024年3月对木材利用优良建筑物等的评价及表彰进行了纲要的修改。
评价对象
满足以下所有条件的建筑物。
- 市内建造的(建造计划的)
- 户建住宅以外的住宅
- 利用合法采伐木材等(利用计划的东西)
评估方法
木材利用的评价如下表所示,根据木材利用的“量的评价”以及木材利用的“质量的评价”来评价。
根据“量的评价”和“质量的评价”的水平,综合评价(木材利用评价)为A或S是表彰的对象。
量的评价
木材利用量的评价是,建筑物的木造化及木质化所使用的木材的材料积除以建筑物的总面积后的值,如下表所示,从等级1到等级4的4个阶段进行评价。
(在这种情况下,计算总面积时,可以不计入汽车车库等部分的总面积)
评价 | 木材使用量 |
---|---|
等级4 | 0.10 m3/m2以上 |
等级3 | 0.05 m3/m2以上0.10m3/m2以下 |
等级2 | 0.01 m3/m2以上0.05m3/m2以下 |
等级1 | 0.002 m3/m2以上0.01m3/m2以下 |
质量评价
木材利用质量的评价,根据与以下(1)至(5)的评价基准对应的数量,如下表所示,从等级I到等级IV的4个阶段进行评价。
【有效利用评价】
(1) 在对象建筑物周围能看到的部分利用木材,有助于促进木材利用。
(2) 在对象建筑物的内部空间中利用木材,为休息、热闹、健康、舒适性等做出贡献。
(3) 除此之外,在用地内利用木材,为休息、热闹、健康、舒适性等做出了贡献。
【木材产地的评价】
(4) 对象建筑物利用的木材的全部木材积的5成以上是国产木材。
(5) 国产木材中,2成以上是使用县产材或地域材料(※1)。
※1地域木材是指考虑到运输过程中排出的二氧化碳量和木材生产量,在附近都县(属于关东甲信地区的都县及静冈县。)生产的木材。
评价 | 与上述(1)~(5)对应的数量 |
---|---|
等级IV | 五个 |
等级III | 4个 |
等级II | 三个 |
等级I | 两个 |
综合评价
质量评价 | |||||
---|---|---|---|---|---|
等级IV | 等级III |
等级II | 等级I | ||
量的评价 | 等级4 | S | S | S | A |
等级3 | S | S | A | — |
样式
参考:横滨市建筑物环境性能表示制度中“木材利用”的表示
在横滨市建筑物环境性能表示制度中,可以进行“木材利用”的表示。详情请从下一页开始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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