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关于陡坡崩塌对策事业
最终更新日期2021年6月30日
为了防止因陡坡崩塌而造成的灾害,符合一定标准的情况下,根据《关于防止陡坡崩塌引起的灾害的法律》,神奈川县指定了陡坡崩塌危险区域,并进行防止倒塌的工程。
<陡坡崩塌危险区域的指定标准>
- 倾斜角度在30度以上,高度在5米以上。
- 由于陡坡崩塌而产生危害的房子有5户以上。
- 不满5户也有可能对政府机关、学校、医院、旅馆等造成危害的情况。
■关于陡坡崩塌危险区域等的详细内容,请看神奈川县砂防海岸课的陡坡地崩溃危险区域(外部网站)。
■关于指定好的陡坡崩塌危险区域的确认,请咨询神奈川县土砂灾害信息门户(外部网站)或管辖的横滨川崎治水事务所。
<陡坡防止倒塌工程的实施标准>
- 倾斜角度在30度以上的自然悬崖。
- 原则上高度在10m(※5m)以上。
- 预计受灾房屋在10户(※5户)以上。
- 所有者向县无偿出借工程所需的用地。
※县单独费用的工程实施标准
■关于陡坡地区崩溃对策事业的详细内容,请看神奈川县横滨川崎治水事务所的陡坡地事业的页面(外部网站)。
咨询:神奈川县横滨川崎治水事务所电话(045)411-2500(代)
本页的咨询
页面ID:527-263-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