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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建设工作的种类

最终更新日2024年4月10日

特定建设作业的种类(噪音)
 特定建设工作的种类适用对象工法的例子
1使用打桩机、拔桩机或桩子拔出机的作业不包括使用文字(人力)或压入式桩子拔出机的作业以及将打桩机与接地机器人并用的作业。【对象】
柴油锤、拖放锤子、油压锤、空气锤、蒸汽锤、双鼓手等
【对象外】
地钻头工法
2使用屏风机的作业 【对象】
利贝丁汉马
【对象外】
冲击伦奇
3使用凿岩机的作业作业地点连续移动的作业,只限于1日该作业所涉及的2个地点之间的最大距离不超过50米的作业。【对象】
油压断路器(大断路器)、手柄断路器、手把手(包括电动拨子)、风暴钻头等
【对象外】
尼布拉、混凝土加达
4使用空气压缩机的作业
(作为掘岩机的动力使用的工作除外)
使用电动机以外的电动机,其原动机的额定输出功率仅限于15kw以上的电动机。【对象】
发动机驱动型
【对象外】
涡轮驱动方式、电动驱动方式
5设置混凝土成套设备或沥青成套设备进行作业混练机的混练量混凝土成套设备0.45m3以上,沥青成套设备200kg以上。为了制造灰浆而设置混凝土成套设备进行的工作除外。【对象】
混凝土成套设备、沥青成套设备
【对象外】
灰浆制造混凝土成套设备混合动力车
6使用背囊的作业作为不产生超过一定限度大小的噪音的,除《环境大臣指定的产品》(外部网站)外,只限于原动机的额定输出功率在80kw以上的产品。 
7使用拖拉机挖掘机的工作作为不产生超过一定限度大小的噪音的,除《环境大臣指定的产品》(外部网站)外,只限于原动机的额定输出功率在70kw以上的产品。 
8推土机的作业作为不产生超过一定限度大小的噪音的,除《环境大臣指定的产品》(外部网站)外,只限于原动机的额定输出功率在40kw以上的产品。 

《环境大臣指定的物品》(外部网站)是指国土交通大臣在《关于指定低噪音型、低振动型建设机械的规程(1997年建设省告示第1536号)》(外部网站)中指定的低噪音型建设机械。

特定建设作业的种类(振动)
 特定建设工作的种类适用对象工法的例子
1使用打桩机、拔桩机或桩子拔出机的作业不包括使用文字(人力)、压入式打桩机、油压式拔桩机、压入式桩子拔出机的作业。【对象】
柴油锤、拖放锤子、油压锤、空气锤、蒸汽锤、双鼓手等
【对象外】
地钻头工法
2使用钢球破坏建筑物及其他工件的工作  
3使用铺装版破碎机的作业作业地点连续移动的作业,只限于1日该作业所涉及的2个地点之间的最大距离不超过50米的作业。铺装版破碎机是指使用锤子掉落所产生的冲击力来破坏铺路版的机器。
4使用断路器(不包括手持式)的工作作业地点连续移动的作业,只限于1日该作业所涉及的2个地点之间的最大距离不超过50米的作业。【对象】
油压断路器
【对象外】
手断路器、电动拨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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