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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算下水道使用费

最终更新日2024年4月1日

在终端处理厂可处理的水质项目中,BOD(生物化学需氧量)、SS(浮游物质量)、正常六甲基烷提取物质含量(仅限于动植物油脂类含量。)符合以下条件时,请承担加算下水道使用费(水质使用费)(规则第22条(外部网站))。

加算下水道使用费适用的条件
项目・水质水量
关于BOD,超过300mg/L的排水量超过500m3/月的
SS的话,超过300mg/L的同上
正常六烷提取物质含量(仅限于动植物油脂类含量。)超过30mg/L的同上
  1. 但是,排水量在2000m3/日以上时,适用直罚基准或除害设施设置基准(规则第12条之2(外部网站))。
  2. 与一般下水道使用费分开征收。
  3. 操作时间内的平均水质超过上述浓度时进行申报(规则第25条(外部网站))。
  4. “排水量”是“工程系污水量”。

加算下水道使用费的详细说明
下水道河川局会计课(TEL:045-671-2826)咨询。

本页的咨询

下水道河川局水质课工厂排水担当

电话:045-671-2835

电话:045-671-2835

传真:045-550-4183

电子邮件地址:gk-kouhai@city.yokohama.lg.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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