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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伴随信息公开制度的行政文件的处理
最终更新日2024年10月2日
关于信息公开
横滨市于2000年2月制定了《横滨市关于公开所持有信息公开的条例》,在尊重市民的知情权和明确市政府的说明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也广泛保障了要求公开行政文件的权利。
根据《土壤污染对策法》及《横滨市生活环境保护等相关条例》要求公开申报书等行政文件时,原则上全部公开。
但是,特定的个人被识别的信息等,关于以下的信息,有不公开的情况。
不公开的信息
- 法令等规定不能公开的信息
- 关于个人的信息,能够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个人名、个人地址、个人印章的印迹等)
- 关于法人的信息,有可能损害法人正当利益的信息(法人的客户名、企业经验技术等)
- 可能对人的生命、财产等的保护和公共安全的确保等产生障碍的信息(个人登记印章的印迹、法人代表社印章的印迹、药品的保管场所等)
- 关于审议、讨论或协商的信息,有可能不正当地损害决策的中立性,或不正当地给市民带来混乱和不利的信息
- 有可能影响市事务事业等合理执行的信息
关于制作申报书时的注意事项
在申报书的制作过程中,对于公开可能损害法人或个人的权利、竞争地位以及其他正当利益的内容,可以不公开,所以请写明不公开的部分,制作申报书。特别是包含专利信息、建筑图纸等技术诀窍的东西,请充分注意。
参考资料
详情请咨询以下负责科。
本页的咨询
横滨市绿色环境局环境保护部水·土壤环境课
电话:045-671-2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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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45-671-2809
电子邮件地址:mk-dojo@city.yokohama.lg.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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