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需要护理认定的临时处理
在本市,根据2022年10月14日厚生劳动省的事务联络,从2023年4月1日以后迎来认定期满的人的申请开始,结束处理。
最终更新日2024年1月30日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的需要护理认定的临时处理的结束
2023年4月1日以后迎来有效期届满的人的更新申请中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可以例外地适用临时处理,但是根据厚生劳动省的事务联络,关于临时处理,适用于2024年3月31日之前迎来有效期届满的人,之后迎来期满的人将照常进行更新认定。
详情请确认相关通知。
注意事项
(1) 更新申请可以在认定有效期届满的60天前申请,请尽快办理申请手续。
(2) 2024年3月31日之前迎来有效期届满的各位,如果希望例外临时处理,请咨询各区高龄者,伤残者支援课。
有关通知
・关于新型日冕病毒感染症的需要看护认定的有效期的处理(2024年1月30日健介保第1742号)(PDF:98KB)
・关于新型日冕病毒感染症的需要看护认定的临时处理的结束(2023年1月30日健介保第1915号)(PDF:86KB)
・参考关于新型日冕病毒感染症的需要看护认定的有效期的处理(2022年10月14日厚生劳动省老健局老人保健课)(PDF:81KB)
・参考关于新型日冕病毒感染症相关的需要看护认定的临时处理(2020年4月22日健介保第160号)(PDF:8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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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的咨询
健康福利局高龄健康福祉部介护保险课认定担当
电话:045-671-4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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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45-550-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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