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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道占用许可

最终更新日期2019年3月1日

下水道占用是指

特定的人在社会经济上不得已需要下水道的用地的情况下,在那个用地设置物件等,继续使用。
那个时候,需要下水道管理者的许可。另外,根据各个物件有许可条件,根据占用物件的种类、大小等需要缴纳占用费。

主要的占用物件是

  • 过道桥
  • 电线杆电线类
  • 自来水、煤气等管类

占用许可时

  • 横穿占用不缩小现状的河积。
  • 下水道设施物上不要直接架桥位数等。

等等各种各样的条件。

占用费的金额是多少

  • 横滨市下水道条例中规定。
  • 根据占用的物件等有所不同,详情请咨询土木事务所。

占用申请的手续是

请把下列文件提交到所属土木事务所。

得到许可后

  • 因为要交付下水道占用许可和缴纳通知书,所以请在银行等金融机关缴纳占用费。
  • 占用时间最长为5年。更新期间需要申请。

变更·废止

请把下列文件提交到所属土木事务所。

  • 发生变更时,需要变更申请。
  • 废止的时候,需要提交废止申请。

本页的咨询

旭区旭土木事务所

电话:045-953-8801

电话:045-953-8801

传真:045-952-1518

电子邮件地址:do-asahiiken@city.yokohama.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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