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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残疾人的支援等(对有障碍的人的支援等)
Last updated date:2023/3/1
医疗制度
自立支援医疗
关于医疗,医疗费的个人负担原则上为一成。但是,根据家庭的收入状况,设置有对1个月的个人负担金额设定上限等减轻负担的措施。
康复医疗
持有残疾人手册的18岁以上(含)的人士。可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接受意思在减轻障碍程度,恢复机能的医疗。
培养医疗
有肢身体不方便、心理疾病、先天性内脏疾病等身体障碍的未满18岁的人士。可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接受旨在使残疾人得到健康的,原则上伴随手术的短期医疗。
精神门诊医疗
需要通过门诊对精神疾病进行持续性治疗的人士。可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接受诊治。
严重残疾人士医疗费补贴
- 残疾人士手册1、2级人士
- 智力指数35以下(爱之手册A1、A2)的人士
- 智力指数36以上50以下(爱之手册(医疗手册),身体障碍3级人士
- 精神障害者保健福祉手册1级人士
对医疗费中,保险诊疗的个人负担部分预先补贴。(4时仅限门诊)
精神障害者住院医疗援护金
对每月在精神科住院20天以上,且收入较少的人员,每月支付1万日元。
补贴等
向有重度障碍的人士发放援助补贴(钱)。根据残疾的程度和收入,也有可能不发放补贴。
入住设施的人士不可领取。
残疾儿童福利补贴
可获得补贴的人士
患有严重残疾,每天的生活随时需要看护的截止至19岁(含)的儿童
特别障碍人士补贴
可获得补贴的人士
有重度障碍,每天的生活随时需要看护的20岁以上(含)的成人
特别儿童抚育津贴
可获得补贴的人士
抚养有残疾的19岁之前儿童的人士
神奈川县居家重度残疾人士等补贴
可获得补贴的人士
居住在神奈川县的有重度残疾的儿童及成人
日常生活支援
辅助器具费发放制度
对购买或修理辅助器具(对有残疾人士的身体残障部分进行辅助或替换的器具)之时花费的全部或部分资金,代替个人进行支付。
日常生活用具
对购买日常生活用具(有残疾的人士可以领取。)每天的生活所必要的用具)之时花费的全部或部分资金,代替个人进行支付,交付用具。关于可领取的人士以及用具的种类设置有规定。
外出支援服务
发放福利特别乘车券
有残疾人士,有时可获得可以免费乘坐巴士、市营地铁、金泽海岸线的福利特别乘车券。
详情请向区政府进行咨询。
发放重度残疾人福利出租车利用券
有重度残障的人士,有时可以获得乘坐出租车等时可以使用的福利出租车利用券。
详情请向区政府进行咨询。
发放残障者汽车燃料券
有严重残疾的人士,有时可领取在给私家车加油时可使用的残疾人汽车燃料券。
详情请向区政府咨询。
内容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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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残疾人的支援等 | 各区电话总机(※只对应日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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