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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残疾人的支援等(对有障碍的人的支援等)

Last updated date:2023/3/1

医疗制度

自立支援医疗

关于医疗,医疗费的个人负担原则上为一成。但是,根据家庭的收入状况,设置有对1个月的个人负担金额设定上限等减轻负担的措施。

康复医疗

持有残疾人手册的18岁以上(含)的人士。可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接受意思在减轻障碍程度,恢复机能的医疗。

培养医疗

有肢身体不方便、心理疾病、先天性内脏疾病等身体障碍的未满18岁的人士。可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接受旨在使残疾人得到健康的,原则上伴随手术的短期医疗。

精神门诊医疗

需要通过门诊对精神疾病进行持续性治疗的人士。可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接受诊治。

严重残疾人士医疗费补贴

  1. 残疾人士手册1、2级人士
  2. 智力指数35以下(爱之手册A1、A2)的人士
  3. 智力指数36以上50以下(爱之手册(医疗手册),身体障碍3级人士
  4. 精神障害者保健福祉手册1级人士

对医疗费中,保险诊疗的个人负担部分预先补贴。(4时仅限门诊)

精神障害者住院医疗援护金

对每月在精神科住院20天以上,且收入较少的人员,每月支付1万日元。

补贴等

向有重度障碍的人士发放援助补贴(钱)。根据残疾的程度和收入,也有可能不发放补贴。
入住设施的人士不可领取。

残疾儿童福利补贴

可获得补贴的人士

患有严重残疾,每天的生活随时需要看护的截止至19岁(含)的儿童

特别障碍人士补贴

可获得补贴的人士

有重度障碍,每天的生活随时需要看护的20岁以上(含)的成人

特别儿童抚育津贴

可获得补贴的人士

抚养有残疾的19岁之前儿童的人士

神奈川县居家重度残疾人士等补贴

可获得补贴的人士

居住在神奈川县的有重度残疾的儿童及成人

日常生活支援

辅助器具费发放制度

对购买或修理辅助器具(对有残疾人士的身体残障部分进行辅助或替换的器具)之时花费的全部或部分资金,代替个人进行支付。

日常生活用具

对购买日常生活用具(有残疾的人士可以领取。)每天的生活所必要的用具)之时花费的全部或部分资金,代替个人进行支付,交付用具。关于可领取的人士以及用具的种类设置有规定。

外出支援服务

发放福利特别乘车券

有残疾人士,有时可获得可以免费乘坐巴士、市营地铁、金泽海岸线的福利特别乘车券。
详情请向区政府进行咨询。

发放重度残疾人福利出租车利用券

有重度残障的人士,有时可以获得乘坐出租车等时可以使用的福利出租车利用券。
详情请向区政府进行咨询。

发放残障者汽车燃料券

有严重残疾的人士,有时可领取在给私家车加油时可使用的残疾人汽车燃料券。
详情请向区政府咨询。

咨询窗口
内容 联系方式
关于对残疾人的支援等 各区电话总机(※只对应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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