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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良建筑物等整备事业
横滨市对既成市区细分化的用地的共同化、谋求土地的高度利用、确保公开空地等,有助于形成良好市区的建筑物等的整备进行支援。是不需要基于城市再开发法的手续的任意事业。
最终更新日期2019年2月22日
对象地区
- “横滨国际港口建设计划城市再开发方针”中规定的2号再开发促进地区、战略地区
- 横滨市街建设协议纲要中规定的街道建设协议地区
用地等的必要条件
- 2名以上的权利人等共同利用用地进行事业(权利人等为2人的情况下,在实施地区内包括不满200平方米的狭窄土地或不整形的土地的用地内
- 施行区域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
- 在用地内确保一定以上的空地
- 占地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
- 地基与宽6米以上的道路相接4米以上
- 从前的地基上有建筑物。但是,土地区划整理事业中换地的土地或地区计划被规定的区域不在此限。
建筑物的要求
- 建筑物在3层以上为耐火构造
- 建筑物的走廊及楼梯不会影响老年人通行。
- 住宅以外的用途,不会对周边环境等产生恶劣影响。
- 建筑物等的形态、色彩等与周边景观不明显不协调。
主要支援内容
对以下所需费用的一部分给予补助金。
- 建筑设计等的调查设计计划
- 建筑物拆除等土地整备
- 空地、通道等公共设施建设
本页的咨询
都市整备局市区整备部市区整备调整课
电话:045-671-2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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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45-664-7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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