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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里开始就是正文。
选举管理委员会的召开预定
最终更新日2024年4月10日
横滨市选举管理委员会的召开预定如下
举办日期 | 举办场所 |
---|---|
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16:00 | 选举管理委员会室 |
・举办日期等可能会有所变更,希望旁听的人请事先打电话确认。
・除上述内容外,选举时等根据需要另外举办。
关于选举管理委员会的旁听
(1)定员为4人(超过定员时将抽选)
(2)受理请在会议开始前30分钟到10分钟前到选举管理委员会事务局来。
(3)根据审议的议案,有时会不公开。
*旁听的详细内容请看横滨市选举管理委员会会议旁听纲要(以下)。
*咨询处
选举管理委员会事务局选举课选举系
电话:045-671-3336
横滨市选举管理委员会会议旁听纲要
(宗旨)
第1条本纲要规定了横滨市选举管理委员会章程(1960年6月10日市选管规程第1号)第7条规定的会议旁听所需的事项。
(旁听程序等)
第2条想要旁听会议的人,在召开会议的会场的接待处,按照附记格式规定的横滨市选举管理委员会会议旁听申请书(以下称为“申请书”。)中填写自己的地址及姓名,然后坐在规定的座位上。
2旁听的申请从会议开始前30分钟到会议开始前10分钟。
3在第1项中,提交了申请书的人超过下一条规定的旁听人的定员时,通过抽签决定。
4与前3项的规定无关,属于报道机关的人员,横滨市选举管理委员会委员长(以下简称“委员长”。)认可的人可以旁听会议。
(旁听人员定员)
第3条旁听的定员为4人。但是,不包括前条第4项规定的委员长认可的人。
(不能旁听会议的人)
第4条以下所示人员不能旁听会议。
(1)携带凶器等可能对他人造成危害的物品的人
(2)携带用于旗帜、旗帜、标语牌、头巾等示威行为的物品者
(3)带有酒气的人
(4)除前3号所示人员外,被认为有妨碍会议或妨碍议事运营的行为者
(旁听人的遵守事项)
第5条旁听人必须遵守以下事项。
(1)会议召开期间应保持安静,不要用鼓掌或其他方法对会议中的发言进行批评或表明可否。
(2)切断手机等通信设备及其他产生声音的设备的电源。
(3)不要拍照、录像、录音等。但是,得到委员长许可的人,不在此限。
(4)不得饮食或吸烟。
(5)除前4号规定外,不得有扰乱会议秩序、妨碍议事运营的行为。
(旁听人退场)
第6条会议不公开时,旁听人必须退场。
(对违反的措施)
第7条委员长可以命令违反该大纲的旁听人退场。
2根据前款规定被命令退场者,应迅速退场,当天不能再次旁听。
(其他)
第8条除该大纲中规定的事项外,旁听相关的必要事项由委员长决定。
附则
该大纲将于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附则
该大纲将于2024年2月22日起施行。
附记格式(第2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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